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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法拍房里住着人,一问租期四十年!(2 / 2)

要说这佟延伟也是心大,诽谤谁不好,居然去诽谤姜白,这不是耗子舔猫逼,作死么?

当姜白把他的评论置顶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他的下场。

「现在被害人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佟延伟,有什么话先跟我们回去再说吧。」

警察淡漠开口,催促了一句。

佟延伟还能咋办,耷拉着肩,垮着个批脸,跟警察叔叔回去了。

其实他这案子挺简单的,正常来说,法院立案审查之后直接给他发个传票,等开庭就完事儿了。

不过吧,因为佟延伟的那俩账号,都是三无账号,单单通过逗音官方没办法确定他

的身份,所以才需要警察参与进来。

坐在后悔椅上的佟延伟,跟很多人一样,哭哭啼啼的,只说自己没别的意思,就是单纯因为看不惯有钱人那嘚瑟样,一时糊涂才误入歧途……

看上去,他倒确实知道错了。

但是很可惜,法律不相信眼泪。

几天后,这起诽谤案出了判决结果。

虽然佟延伟认罪认罚和道歉的态度都挺不错,但毕竟他这个传播范围有点广,并且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没错,就是薛定谔的抑郁症。

这次兑换的中度抑郁症体验卡也算是物超所值了,一个体验卡搞定了两个案子。

最终,佟延伟被判了两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至此,这场网络风波才算是彻底结束。

接下来,姜白的生活恢复了平静,每天就是看个片儿,打几把游戏,做个饭,出去散个步什么的。

有钱人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不用为了生计而奔波,不用为了工作而受气。

躺平的日子真是太舒服了。

但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姜白就感觉浑身不自在。

这种生活确实舒坦,可老这么闲着也不是个事儿啊,总得找点事情干,不然都要发霉了。

要不……找个兼职出去体验体验生活?

那么问题来了。

是买辆电瓶车去送外卖好呢,还是开着奥迪去跑网约车好?

就在姜白纠结的时候,允姐一个电话打了过来。

「姜白,我有个事儿想请你帮忙。」

姜白笑道:「瞧你这话说的,咱俩谁跟谁啊,你说吧,啥事儿。」

「其实也不是我,是一个朋友。」允姐叹了口气,说道,「她叫付安琪,半年前入手了一套法拍房……」

「啥?法拍房?」

听到这里,姜白脸色顿时变得有些怪异。

法拍房,即「法院拍卖房产」,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

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借款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案款偿还债权。

在过程中进行拍卖的房子就是法拍房。

至于拍卖流程也很简单,你先付一笔保证金,一般是房子评估价的10%,然后竞拍出价,价高者得。

没拍到的话就退还保证金,拍到的话就付尾款。

假设房子评估价一百万,你想参与竞拍,就需要提前交十万的保证金,但如果最后你五十万拍到了,那就是血赚!

你还别说,确实有这种可能。

去年东海市QP区一套499平方的大房子,市场价四千多万,最后成交价只有两千八百多万,这一波操作下来就省了一千两百多万,这还不是血赚?

而且根据住宅均价走势图来看,法拍房的均价差不多相当于普通二手房的70%~75%之间。

成交价普遍低于市场价,这就是法拍房最大的优势!

但是,这个捡漏有风险,入手需谨慎啊。

万一花大几百万买个房,结果原户主死活赖着不搬,你咋办?

或者即便是搬出去了,隔三差五的过来给你家泼油漆,扔臭鸡蛋,也足以搅和得你不得安宁。

你还别不信。

你想啊,这自家房子都沦落到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了,原户主能是什么善男信女?

一般人还真不敢入手这个法拍房,就怕惹上无尽的麻烦。

「你这位朋友,心可够大的。」姜白摇了摇头,问

道:「是不是这房子出什么问题了?」

允姐气愤的说道:「是啊,房子一直被人霸占着,死活不搬走。」

果然。

这购买法拍房碰到不要脸的人的概率,可太大了。

一般人可能干不出这种没皮没脸的事儿来,但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人,那能是一般人么?

这种人可能别的本事没有,但脸皮绝对是修炼得炉火纯青,刀枪不入,厚度堪比城墙拐角处。

什么事儿干不出来?

「对了,这房子是因为什么原因成了法拍房的?」姜白问道。

法拍房一般有五种产生方式。

第一种是由商业贷款产生。

购房人或企业向银行贷款购房或用于企业经营,但不能如期如数偿还时,银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贷款人就被抵押物进行拍卖变现来偿还银行的贷款。

第二种是由民间借贷产生。

比如:张三借李四钱款,约定以自有房产抵押给李四,到期如不能还款,根据规定,李四不能直接取得抵押房产,也无法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达成和解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三的抵押物,通过拍卖变现来还款,并向法院出示抵押证明或借款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三的房产来偿还债务。

第三种是由金融犯罪产生。

金融罪犯在刑事案件中的房产所得进行查扣,通过法院进行拍卖,变现后返还给受害人。

第四种是由司法没收产生。

比如:涉及刑事案或者贪污的犯罪嫌疑人,没收其名下全部财产,如该财产涉及房产,该房产依法可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第五种是由无主财产产生。

指的是无人认领的房产,拍卖所得需上缴国库。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总得先知道基本情况。

允姐说道:「安琪跟我说过,那个房子原来的户主,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破产了,欠了一屁股饥荒没钱还,法院就把他的房子强制执行拍卖了。」

「哦……」

姜白缓缓点头。

这应该属于第二种,民间借贷。

初步看起来,这事儿应该不难解决。

侵占罪嘛,姜白可不陌生。

表舅杨俊平不就因为这事儿进去的?

想到这里,姜白说道:「这个房子已经是你朋友的,他们霸占着不走,这应该涉嫌侵占罪,你朋友要是愿意的话,不但可以把房子收回来,还能把人送进去。」

「要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允姐无奈的说道:「可现在房子里住着的是租客,是从原户主手上租下的房子。」

「还说什么「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就算安琪买了房子,也无权终止他们的租赁合同。」

「而这个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