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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出征(2 / 2)

兰若云看着逐渐围上来的一群人,心想现在“当兵的”可不能得罪。

“哼,你的是没了,我这里有一条,不知道你敢不敢要?”兰若云从怀里掏出一条脏兮兮的东西――那,那是手帕吗?

清影秀一把夺过来,揣进贴身衣服,翻身上马。兰若云忍不住拍巴掌大笑起来,弯下了腰,有点喘不过气的说道:“我,我,我擦鼻涕的!哈哈,哈哈哈……!”

清影秀皱了下眉头,想说什么,前面传来喊声:你们两个干什么呢,不要打乱队伍秩序,只好跟堂天追了上去。

堂天回过头,泪眼朦胧的望着兰若云。

“放心,我会照顾好堂潇的!”他冲着堂天喊道,接下来连自己也纳闷了,“堂潇不是在灵光城学‘气剑道’吗?自己连她一个手指头都打不过啊!”

兰若云还是没去成战场,自己安慰自己“当兵有什么好,打打杀杀,反正自己又不喜欢!”

猛然间山谷里那些废墟的影像在头脑里一闪而过:是否应该以战止战呢?

“战争是无法避免的呀,只要有利益存在……!”他痴痴呆呆的想着,想找父亲去理论一下。可惜兰如水忙着布置战争期间供需调配的一切,最要命的是制定战略战术:后方的每一个指令都足以影响着前线数十万人的性命。他已经有半个月没回家了。

前线形势并不乐观,兽人族的二百万军队不但不是虚报,甚至要超出很多,最要命的是他们有一个非常优秀的将领――自然之子。

听说这个人是精灵族的,精灵族一向并不喜欢战争,他们也不是兽族的主力,但是他们培养出的这个将领却改变了兽族与人类战争以来一直败多胜少的局面。

人类在伴海峡地的五十万守军被他用计赶出了关口,现在已经退入了裸兰大陆。三十万“绿领铁骑”的赶到,终于缓和了一下兽族的疯狂进攻。五十万的步兵部队也开进了与伴海峡地相连的“劳森壁垒”,目前两军正相持不下。不过劳森壁垒可比不上人类经营多年的黄湖壁垒,目前帝国整个运作机构都围绕在民工的输送和船只的制造上。

兽人族不善于海战,只要控制了海面,狭窄的“伴海峡地“根本抵御不了自海而来的炮击。只有在十万民工赶到并加固了劳森壁垒,再造起二万艘战船加入到现有的海军力量中,才可以一举反击成功,也就能打退兽族的进攻,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

好像每个人都很忙,只有兰若云闲极无聊,在家里给独角兽刷毛,紫气决也不练了,他现在根本没心情冥想,偶尔看看古书打发一下时间。

十天过去后,他终于熬不住了:“好,你们不让我去,我自己偷着去!”

说干就干,他简单的收拾了一个背包,有了上次的经验,没忘记多带了一把铁剑,很潇洒的跨在腰上,又去林家糕铺买了满满一口袋的林家花糕,背在肩上。

独角兽跟着他到大门外,他赶不走这缠人的家伙,气得作势要骑它。

出奇地,独角兽没拒绝,好像知道这是自己的命运一样,反正半年来它也长大了不少,不再觉得年纪轻轻就被人骑是件丢面子的事情。

刚坐在独角兽背上的兰若云即新鲜又觉得有点不习惯,加之某部位咯的慌,便像女人一样抱住独角兽的脖子,屁股翘起来缓冲那地方的压力,双腿夹了一下,独角兽颤巍巍的跑了出去。

越跑越快,兰若云从没骑过马,吓得大喊大叫,反倒让独角兽以为他要求增速。猛然间用力,四蹄如飞,化作一道白影,急冲向前。裸兰城的人们只觉一股旋风,一团白影便闪了过去,接着听着一个人大喊大叫着:“慢点慢点――!”

一人一兽本来想往西部劳森壁垒那个方向走,结果独角兽第一次驮人,竟兴奋莫名,它也听不懂兰若云喊什么东西,卯足了劲儿往前跑。等它终于饿了停下来吃草时,兰若云松开它的脖子,委顿着滚到草地上。最要命的是某部位受到剧烈颠簸,酸酸的痛,让他呲牙咧嘴的不敢站起来。

三天后等他终于学会骑马的窍门时,已经不知道身在何方了,他气的一个劲儿的掐着独角兽的屁股,更刺激了这家伙的奔跑欲,青山绿水,都成了飞快的倒影!

第四天,无路可走,只好爬山。

独角兽不愧是灵兽,年纪虽幼而且又驮了一个人,爬起山来却也如履平地。兰若云舒舒服服的抱着独角兽的脖子,想练一练奔跑中睡觉的功夫。

一路上,他没有注意倒,满山的梧桐衫正是最浓绿的时候,他已经翻过黄湖壁垒,走出人类的地界了。

他如果知道这是黄湖山的话,说什么也不会让独角兽爬上去,在这天然的高山之险面前,连神族的“天使军团”都无功而返,何况一个幼年的独角兽。

最后兰若云只好下来走,他心疼独角兽,看着它满身的香汗,不断暗骂自己笨蛋。

还好第二天终于翻过了黄湖山,却没有被黄湖壁垒的守军发现。

前面的平原就好走了,奇怪的是开始不断遇到“人”,而且更让他吃惊的是,这些人不只是人类,还有兽族,甚至是神族。

兰若云隐隐知道他到了哪里,他开始恨堂天了,就因为他让自己照顾那个本应该她来照顾自己的堂天的妹子堂潇这件承诺,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个三不管的地方――灵光城。

灵光城是两百年前人神大战后双方妥协的产物,它的位置正好在人神兽三族之间,《人神互不侵犯条约》规定,这里将不受任何一方限制管理,作为三族进行自由贸易和相关交流的自由城市。

也因此,堂潇才能来这里学习武艺,拜在有名的“剑气道”高手萧秦门下,学习神族的武功。只因神族武功并不适合人类修炼,其实练习“剑气道”的人类还是很少的。堂峦不知道哪根筋转差了,竟然把女儿送到这里来。

又走了半天,终于迈在了灵光城的大街上,不同的城市具有不同的风格,兰若云一路走走逛逛,傻呵呵的笑着――看见奇形怪状的兽人时!

有几个商人上前来要买独角兽,被他狠狠的拒绝了。问的人多了,他就买了个牌子,在上面写上“非卖品!”三个字。他精通各族文字,平时好像没什么用,这时候用上了,用人神兽三种语言写就,很得意的样子。

想了想,反正也没什么事情可做,既然来了,不如就去看看堂潇!不过他又有点怕,这个十二岁的小女孩儿曾经说了一句让堂天很伤自尊心的话:“兰若云大哥要是我亲哥哥就好了!”她说这话也是有道理的,堂家和兰家是世交,两家的小孩子从小就在一起玩。而堂天的功课重,人又勤奋,根本没时间照顾这个小妹妹。倒是兰若云,一天游手好闲,承包了照顾堂潇整个童年的艰苦重任。

由此可见,世间确实有这种叫“缘分”的东西,如果两个人投缘,即使像兰若云这么白痴的人,也会被少女崇拜!不过再大一点就是堂潇照顾他了,使他免了很多被追杀的厄运和皮肉之苦。

堂潇在裸兰的时候最喜欢说也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兰大哥,别怕,我来保护你!”

想到这里,他无奈的摇着头笑了笑。

“啊――!”忽然,身后传来一声少女的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