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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纪念树(2 / 2)


“我是看到你的信才来的。”



“我想见面的话,不需要做这么不确定的事情,只要问志史哥,寄信到你家就好了。我在小鸠寮留了信,是如果你想见面,我们才会碰面。”



“为什么我想见面的话,你就愿意碰面?”



“当作草莓的谢礼。”



怜奈一脸自然地回答——仿佛她真的这么想。



“若林先生,你想问什么?”



“……嗯,我还不知道,但你知道的事情。比如最近——九日万里子被杀的案子。”



“我装成孙女前往琴风庄,是为了博取爷爷的信任。我想让他在精神上依赖我,让我操纵他的想法。变成小孩的爷爷将我当成自己妈妈,大人时的爷爷则以为我是情人,万里子则是以前的情人。旁人看起来很正常的时候,爷爷也认为自己还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他以为自己有年轻型失智症,深深苦恼。是我拜托他拔掉万里子的生命维持装置。”



怜奈说得太过面不改色,让悠纪一时之间无法理解语意。



“理都哥把看顾万里子当成一种赎罪。他想杀了她的心情不是假的,他也没有后悔。但在心底,理都哥终究无法彻底舍弃母亲,也无法完全消去对母亲的眷恋,但他并不是喜欢母亲。我对妈妈也有这样的感觉,我也做过同样的事情,所以我很清楚。”



“……同样的事情是指?”



“我也一样,不会后悔喔。”



怜奈踏出步伐,穿梭在梅林之间。



“理都哥已经无法下手杀万里子了。理都哥不想做的事情,志史哥也不会做。如此一来,就只有我了。一直这样下去,理都哥就太可怜了,所以我才拜托了爷爷。”



——已经无法下手杀万里子了。这意味着他曾经试图杀死她。也就是说,画室的火灾并不是万里子纵火;而怜奈犯下“同样的事情”,想必是曙杉公寓的火灾。



“哥哥们都不知道。”



两人不知何时走出了梅林,来到环绕着池塘的日本庭园。



“你能告诉我,关于你和志史他们的事吗?”



水面鲜明地映出周围的绿意。怜奈用脚尖点地,轻快地踩着踏脚石经过。



“公寓发生火灾后,我在医院住了大约一个月。我好像算是社会性住院。一开始,警察会来问我各种事情。警察们一知道我看不见,就会毫不在意地说悄悄话。不知道为什么,有人就是觉得看不到的话就听不到。后来房东的爷爷来了,社工的人也说一起来思考未来。就算说一起来思考,我也无法决定什么,只能单方面被告知要去小鸠寮。想到也许再也不能和哥哥们碰面,我只因此感到难过。”



十岁的怜奈孤身一人在黑暗,不知道心中有多么不安?对于这样的怜奈,理都和志史又是多么巨大的存在?



“在我搬到小鸠寮之前,理都哥来过医院。他带着能和病房里的大家一起吃的点心,和当作圣诞礼物的兔子绒毛玩偶。耳朵很长,所以我知道是兔子。即使现在兔子玩偶已经变得破破烂烂的,仍然是我最重要的宝物。理都哥回家时,告诉我他一定会去小鸠寮,志史哥也会去,只是他们不能一起去。然后他在我耳边说——等着,七年后,我一定会让你重见光明。”



悠纪倒吸一口气。



“七年后……”



怜奈停下脚步回头。长长的头发飘扬,与阳光的光点交缠。



“若林先生,你知道亲属优先移植吗?”



“器官吗?”



“符合条件的话,会优先考虑亲属。亲属指亲子或夫妇,亲子只限亲生父母和孩子,以及特殊收养的父母和孩子。”



特殊收养与普通收养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完全断绝了与亲生父母的关系。



“我进小鸠寮时就登记了移植意愿。静人先生有器官捐赠同意卡,卡片上面写着『亲属优先』。不填写就不会优先。”



“你什么时候——静人他……”



悠纪不是法学院的,但在大学里听过民法讲座。特殊收养有一些条件,比如年龄限制和必须好几个月都住在一起的证明。怜奈当时年龄是十岁,而法律规定目标年龄需在六岁以下,怜奈已经超龄。而且怜奈住在小鸠寮,很难想像她和静人符合特殊收养资格。



只是怜奈现在刻意说出这些——意思是——



怜奈说她是在去年八月动手术。静人溺死也是在八月。



八年前,理都和十岁的怜奈作下约定。



七年后要让她“重见光明”。



“你的眼睛……”



“我的角膜捐赠者是静人先生。”



“——你什么时候被收养的?”



“我不是养女,我是他妻子。”



“谁的?”



“静人先生的。”



“……妻子是谁?”



“我呀。我虽然对琴风庄说我是孙女,但我实际上算是爷爷的儿媳。”



“你——和小暮静人结婚了吗?”



没错,怜奈从刚才就在这么说。悠纪理解字面上的意思,大脑却迟迟难以消化背后的涵义。



“大前年的秋天,我一满十六岁就提出了结婚申请书。”



“意思是说静人也知道吗?”



“我认为应该是伪造的。我从来没有见过静人先生。即使结婚了,我在十八岁之前,都是继续住在小鸠寮。”



“你说伪造,是说志史和理都伪造吗?”



“是的,和万里子的离婚也是。”



悠纪确实注意到,在拔除生命维持系统的报导中,万里子的名字用婚前旧姓的藤木万里子,而不是小暮。洋一不是万里子的公公,而是“前夫的父亲”。



悠纪单纯以为静人已经和万里子离婚,而早就从小暮家辞职的花村真澄并未得知。



夫妻关系早已不睦,万里子恢复意识的可能性也不大,申请离婚的话想必能够通过。即使他们的婚姻关系解除,理都依然是静人的“孩子”。



“听说提交离婚申请书,是在画室失火前不久。”



“火灾前?静人和万里子两人同意下的结果?”



“就说是伪造啦。静人和万里子都不知情。”



悠纪巨细靡遗地读过所有关于画室火灾的报导,但在每一篇报导中,万里子都是静人的“妻子”。



新闻媒体可能没查证到户籍。毕竟只是书面离婚,就连当事人都不知道自己离婚了。



“静人先生过世的时候,警察来过小鸠寮,应该是来确认不在场证明吧。”



确认怜奈人在小鸠寮后,无法视物的怜奈想必不会再有嫌疑。调查人员应该也到访过琴风庄,确认洋一患有失智症,并且整晚都在琴风庄。



只要监视摄影机没拍到可疑画面,理都也有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加上尸检没有异常之处,推断为个人疏忽造成的溺水,应该没有任何问题。夫妻的年龄差距轮不到警察过问。



“嫁给理都的继父,你不会觉得怪怪的吗?和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男人结婚,尽管只是形式上,你不会有抗拒感吗?”



悠纪留意避免出现指责的口气,小心询问。



“为什么?”



怜奈像只小鸟一样歪头。



“这可是哥哥们为我做的事。”



“——小鸠寮的人怎么说?”



“他们给予祝福,我想在他们心中,静人先生是个奇特的慈善家。毕竟是理都哥的爸爸,所以深受大家信赖。我想一方面也是因为理都哥每年会以静人先生的名义,捐赠大笔金额的关系。不过我打算再过一会,就办理死后离婚。理都哥也提出和静人先生解除继父继子关系的申请。不然现在的话,我就会变成理都哥的妈妈喔?”



怜奈无忧无虑地说。



“在曙杉公寓的时候,你对他们两人说过,你看不到的原因吗?”



“我说过我是因为角膜的病才看不见。”



两人果然从当时就知道,怜奈可能透过角膜移植重见光明。



如此一来,所有的拼图就凑齐,拼在正确的位置上。



——为什么非得是七年后?



悠纪在追问这个问题时,从未想像过“七年后”的背后,隐藏着这样的意思。



志史并没有向悠纪透露全部真相。



小暮家的画室火灾也在计划之中。万里子本就是预定谋害的目标。



理都的烧伤是不幸的意外。



然而,最大的误算是万里子存活下来。



万里子大概知情静人和理都的关系。她明白在关起门的画室中发生了什么,丈夫对自己的孩子又做了什么。



从更深刻的角度来看,她可能知道静人的邪恶欲望却还结婚,并把理都当作“祭品”。



如果万里子为了过上富裕生活,决定牺牲孩子,自己则忝不知耻地向公公伸出触手,耽溺于肉欲——



知道这一点的时候,理都的绝望转变成杀意也毫不奇怪。



当时怜奈才十岁,算算要再过六年才能结婚。不过结婚没多久,丈夫就过世的话,角膜捐赠势必会启人疑窦,所以才又延长一年,设定成七年之后。



理都献上肉体的同时,相对也将静人的心收于掌中,然后宛如索求爱情的证明,让静人写下捐赠卡。



不仅是角膜,庞大的遗产有一半属于怜奈。



理都会烧掉杉尾的小说,也是理所当然的。



让怜奈的眼睛恢复光明,就是隐藏在四起杀人事件中的另一个目的——理都自己决定的最高命令。



杉尾的小说触及了核心。就算是没有人注意的小插曲,理都也不能放过。



悠纪觉得这是一个危险的赌注。如果遗体被送去解剖,角膜捐赠就会有困难。器官也可能不合适。



两人赌在这微小的光芒上,并且赢了。



两人绕了植物园一圈,在怜奈的提案下,悠闲地逛了温室。回到水杉林的时候,后方树木的底层树枝上,摇曳着苔绿色的蝴蝶结。悠纪走近确认,上面是两条裁剪过的领带布条,紧紧绑在一起。



原来就是今天——两人重逢的仪式。



最后一条领带是两人一起打结,留在树枝上而不取下吗?



让水杉树成为见证所有复仇与所有祈祷成真的纪念树。



“你是故意慢慢逛植物园吧,为了让我远离这里。”



“你知道绑领带的日子,是订在什么时候吗?东京的染井吉野樱开花的隔日。如果遇到休园日,就是下一天。”



“樱花盛开的时候……”



突然,马路方向传来警车的警笛声。



不只有两三辆。警笛层层叠叠地响起,救护车也加入合唱,让声势变得更加浩大。



悠纪胸中一阵骚动,望向怜奈。只见怜奈也脸色苍白,带着僵硬的表情回看悠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