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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从此叫我杀手(2 / 2)

兰若云窒息著,胸口憋闷,整个脸涨成了猪肝色,痛苦的双手在空中一阵乱抓。

那人松开手,一瞬不顺的盯著他:“我要让你知道,一个杀手只会杀人,救人的杀手不是合格的杀手,因为他的心不够冷。所以,我不会救你,如果你不答应,我会马上杀掉你,然後我会忘记曾经在战场上给过一个人生命!”

看著兰若云不停的咳嗽,他脸上现出一丝残忍的微笑:“现在我给你三分锺时间考虑,如果你不答应,这将是你最後的生命!”

“咳,咳……不用三分锺了,我现在就回答你好了!”兰若云揉著被勒得肿痛的脖子,“有位伟人曾经说过‘好死不如赖活著’,所以,你根本不用问我,我是不会舍弃我这条小命的!”

“……果然是聪明人!”那人略带嘲讽的赞了一句。

“为什麽是我?”兰若云望著远方茫然的问道。

“因为你长的帅啊!”那人嘿嘿笑了两声。

“嗯,那倒也是!”

“我没有跟你开玩笑!一个杀手,只有拥有漂亮而亲切的面孔,才容易被陌生人接受,也更有利於行动!”顿了一顿,略带笑意的说道,“而且,有的时候,你们必须去色诱目标对象的亲人,以达到接近他的目的!”

“‘色诱’?你就是因为这个,宁可千里迢迢的从灵光城跟踪我到劳森壁垒?”兰若云哭笑不得的问道。

“是的,因为你除了漂亮,还有一种想让人接近的亲近感,这是我在人类里从来没发现过的,所以……!”

好了,一切都明白了”兰若云舒了口气,张开双臂做了个伸展动作,“对了,我可以作首诗吗?”

“不可以!”

“咦,我现在可还不是杀手!”

“你已经是了!”

“我还有三分锺!”

“你自己放弃了!”

“给个面子嘛!”

“从来没有人给杀手面子,杀手也从来不给别人面子!”

这是第一次有人不给兰若云“关於作诗”的面子,可见文学在我们人民群众中的普及是多麽的难啊!所以,当一统天下之後,某位领导人立即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倡导文艺标兵的先锋模范作用,全民皆文,笔杆子里面出政权……

但是兰若云还是把这首诗在心里念了几遍:

我走在死亡的边缘风声呼啸而过有布谷鸟耳底拖声青春苍白生命遗憾如果就这样离去没有人追忆只有童年枝头折下的花蕊依旧重复当年的思念我哭了死神,笑了!

……

裸兰历1177年,第三次劳森会战之中,兰若云先生离奇失踪,当时,许多人曾经目睹其死亡的全过程,然而几年以後,他又神奇般的出现在裸兰城的青石大街上。

而《杀手正传》这本野史里却也提到了一个叫兰若云的超级刺客,据说此人来去无踪、神秘莫测,击杀了当时很多有名的人物,最後则完全消失,而他发迹的时间,据说也是裸兰历1177年。

实际上,正是裸兰历1177年,兰若云正式步入杀手这个行列。

随著黑衣人,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上奔驰,他根本不知道身在何方。忽然一股强烈的思念涌上心头──独角兽失散在劳森战场上,不知它是否还活著……

而那些人呢?那些以为自己死了的人,是否会有人为他伤心?

是的,老爸兰如水肯定会,堂潇会,堂天也会,望川北几个人也肯定会难过一阶段。

她会吗,那个野蛮女人?也许会因为没有人为她提供屁股来踢,多少有些遗憾,或许也会想起一些关於自己的事情!

人在孤独的时候,不希望自己被遗忘──!

迎面扑来的黄沙,在马蹄下倔强的流逝著,兰若云甚至不相信能走出这片沙漠。他困顿的倒在马上,任凭风沙肆虐著自己的头发,昏黄的太阳下,他很想找张床睡一觉。

“起来,到了!”自称死神的黑衣人把他拖下马背,这已经是一周以後的事情了。

他知道,自己已经远离了裸兰,来到了一个遥远的荒僻之地──杀手的集中营!

营地建在沙漠中小小的绿洲之上,几乎将它整个覆盖住了,因此,这是一个很大的营地。

营地当中有很多莫名其妙的建筑:巨大的原木、高低不平的木桩、深不见底的陷坑、低矮的铁丝围成的篱笆……

营地西北角是一排木制的房子,根据它的形状,兰若云立刻判断出那是睡觉的地方。他现在想马上走进那栋房子大睡三天三夜!

然而,黑衣人拿起一枚竹哨吹了起来,刺耳的声音远远的传了出去。

由沙漠的远方,一排黑色的影子摇晃著向营地跑来,越来越近。

兰若云仔细的分辨著,那是百十来号的一队人,肩上扛著营地里那种巨大的原木。有些人踉踉跄跄的倒了下去,後面一个同样打扮的黑衣人用皮鞭猛烈的抽著那些人起来。

渐渐到了两人的跟前,两个黑衣人打了个招呼。兰若云仔细的向这群人看去,似乎年纪都不大。他们当中有兽族的爪人类、蹄人类、翼人类、龙人类和精灵,有神族,也有人类。不过神族和人类却很少。

队伍来到面前列队站好,一个蹄人忽然倒了下去,巨大的原木压在他身上,他往起抬了抬身体,却起不来。

黑衣人用皮鞭上去猛抽,蹄人挣扎著想站起来,可是却没了丝毫力气,在地上四肢乱蹬,脸上闪现出惊恐之色。

“一,二,三!”黑衣人拖长了声调数了三个数,“三”字刚一落,从腰间拔出长刀,一刀砍下那个蹄人的脑袋,停止了他无用的挣扎。鲜血,从颈项出汩汩流出,染红了黄沙。

兰若云看著这惊心动魄的一幕,脸孔苍白了起来,他,就要加入这样的队伍吗?

“不错,从今天起,你就和他们一起训练!”黑衣人仿佛知道他心里在想什麽,“不管你曾经是谁,也不管你曾有什麽样的理想,从今以後,你都要全部忘记,你只要记住,你是一个杀手,足够了!”

好,现在我再来重申一遍:

“你们,都是我──狼克教官,和他──乌云教官,从世界各个角落救回来的。本来,你们早已经死了,是我们给了你们生命。并且,你们自己也做了这个选择。

你们曾经是军人,是杀人犯,是奴隶,是海岛、是越狱者……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们每个人都有一张漂亮的脸孔,这也是我救你们的原因。漂亮的人总会容易被陌生人接受,这是做杀手必不可少的的一个条件,我是说,优秀的杀手。而你们,将会在这里获得杀手的技能,那时候,你们将是完美的的。

但是,最完美的杀手却只有一个!我想,你们应该明白这是什麽意思,即使不明白,三年後,你们将完全理解。

训练是非人的,就像刺杀一样,必须能容忍常人所不能忍受的条件,你的行动才有可能成功,否则,你只能被人反格杀。

你们这些人,进来之前很多人已经是了不起的武功高手了。而你们在这里训练的时间也有长有短。也许有的人认为这不公平,但是我告诉你──杀手就是不公平的,如果这世界上有公平,又怎麽会有杀手这种职业产生!

杀手是残酷的,如果在训练中倒下去,你将永远没有机会再站起来!”

狼克上去一脚将蹄人的尸体踢飞,大声喊道:“你们的生命是我给的,我有权利把它收回来,除了刻苦训练,你们没有其他的路可走!”

“听明白没有!”朗克咆哮道。

“明白!”众人齐声的喊道。

兰若云正在打量这群人,人类的几个人确实很英俊,而神族天生就有张漂亮的面孔。可是那些兽人──兰若云实在不敢恭维,也许在他们的民族中他们算是美男子了。但是想用他们色诱神族或人族的目标的话,无疑,那肯定会失败的。

“你,归队!”朗克向著兰若云指去,兰若云咬了咬牙,站到了队伍的最末一位。

教官乌云从营地里扛过一根原木,放在兰若云的肩上,立刻就把他压得趴在了地上。连续几天的劳顿,他真想睡一觉。

“狼克,找这麽没用的人类做什麽,还不是来送死的!”

“可是我们人类的杀手太少了,需要补充!”

“我不会对他手下留情的!”

“当然,杀手怎麽可能手下留情!”

乌云扬起皮鞭,在天空中甩了一个响亮的“啪”──感觉身上的剧痛一阵阵传来,迷糊中听到了有人在数数:

“一,二……!”

在乌云属到“三”的一瞬间,兰若云挣扎著咬紧牙关,从沙子上爬了起来。

远处,正离去的狼克赞许的看了他一眼,向大营走去。

“好,现在,再去跑五十公里!”

乌云向著大漠深处用皮鞭指去,兰若云倒抽一了口冷气,全身不争气的抖了起来,可是不容他多想,队伍已经快速的移动了起来。

大漠深处,兰若云觉得那就是自己的葬身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