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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卷全(1 / 2)



·······号码·······



好想写这种掌篇小说。可以随心所欲,自由自在的发挥,感觉很好玩。奇幻小说、私小说、散文,每一种文体都很引人入胜。正当我阅读川端康成的《掌小说》有如此感慨时。他问我有没有兴趣每个月写十张稿纸,在他们家的社内杂志上连载,内容以及结构可以自由发挥。当时,我手上还有连载中的小说,行程已经挤得满满满。然而,最后还是抵挡不住可以随意写掌篇小说的诱惑。这本小说集中,汇集了我那两年的成果。这是一本难得没有考虑到读者而写下的作品集。如同小说的第一行是作品的生命,短篇小说的第一篇也极其重要。在我二十六岁那一年,母亲因为脑溢血昏倒了。医院加护病房外挂着的白板,和<号码>中所描写的一模一样。只有女朋友来找我那一段是虚构的,其他的部分几乎是真实呈现。当时还是自由业的我,看到那个数字时,暗自下了决心。有朝一日,我要把它写成小说。十六年的岁月流逝,如今,化成了这些文字。和小说之间的邂逅缘分,永远都无法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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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茫然地看着眼前白板上的数字。在这三天期间,我每天会看十二个小时。即使闭上眼睛,这些数字也不会消失。我坐在深灰色的长椅上,以合成皮革做成的长椅坐起来硬邦邦的,好像根本没有装软垫。走廊上,以一点间隔设置的荧光灯洒下洁白的灯光。这里没有窗户,只在手表上留下了一天的时间变化。第一天晚上,我把这张长椅当床,在黎明前,小睡了几小时。



这里是下町①总站附近的一家综合医院。挂着白板的走廊右侧,有十二间用白色塑胶窗帘隔起来的加护病房。除非有人出入,否则,窗帘始终纹风不动。看了除非这家医院被拆掉,否则大概不会有风吹进这个房间。在这其中,有九间加护病房住了人,那些数字代表了病人的年龄,旁边写着手术日期和简单的病情。



我母亲是第三个数字,58。她已经昏迷了七十二个小时。母亲在外出的时候昏倒了,父亲和我在三天前的晚上把她送进医院时,她已经陷入了深沉的昏迷状态。



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比起以为忙着住院的准备工作、联络亲戚而跑来跑去的正常人,母亲的额头、手掌和脚趾的体温更显得温暖。



我和父亲轮流守在走廊上。白天由翘掉大学课业的我负责,晚上则由下了班的父亲守在这里。与其说是我们在医院陪伴母亲,不如说我们轮流维护着占有这张长椅的权利。我喜欢看书,但守在走廊的时候,我曾经数度挑战阅读,但文字仿佛变成了干涩的沙子,失去了原本的意义,离开我的视野。



父亲和我没有聊母亲的事。现在聊往事似乎太早了,况且,我们都已经筋疲力尽。短短的三天之内,父亲的脸瘦了一圈,眼睛也凹了下去。如果我照一下镜子,自己的脸应该也差不多吧。我完全没有食欲,为了避免再为医院增加一名病患,只有按时吃饭,却食之无味。



母亲住院的第二天下完,有两名说是她读女中时代的同学来探视她。她们站在走廊上,隔着拉开的窗帘,注视着带着生命维持系统的母亲良久,其中一人开口说:



「她真的是一个好人,一个好母亲。妳不要气馁,好好加油。」



她的眼眶泛红,那番平淡无奇的话蕴藏着惊人的力量,令我内心的感情冲破平静的心灵大肆溃堤。我第一次见到母亲的这两位朋友,不想在她们面前哭,然而,泪水还是扑簌簌的流。



那是母亲昏倒后,我第一次流泪。由于哭得太激动了,头也痛了起来。我坐在长椅上,再度展开注视眼前白板上数字的作业。凝望着那九个数字的时间,是心灵最放松的一刻。数字没有悲伤,也没有喜悦,只是计算着病人曾经走过的岁月。九个人总计三百一十七年的期间,不知到底曾经发生了什么事?



我把数字加加减减,消磨着我负责的时段。



翌日傍晚,女友来探病。她和我就读同一所大学,专攻美国文学。她看沙林杰②和罗斯③的书,却不看马克吐温和梅尔维尔④的作品。我对大学里的任何一个科系都没有兴趣,所以,按照父母的希望读了经济系。那天是星期六,父亲从长椅上起身迎接,她递上一束百合花。那是进入梅雨季节前短暂的夏日,她穿着淡蓝色和白色泡泡纱(seersucker)的短袖洋装。略微紧绷的袖口下露出的手臂浑圆而丰腴,为加护病房的昏暗走廊带来刺眼的光芒。



父亲听她说完慰问的话之后,很贴心地从钱包拿出纸钞交给我。



「妳们去吃点好吃的东西吧。」



「回来的时候,要不要给妳带便当?」我问,父亲满脸疲惫的摇摇头。我和女朋友沿着走廊来到电梯大厅。当看不到父亲的身影之后,我对落后我几步的女朋友说:



「不好意思,可不可以请妳不要谈我妈的事?我希望尽可能像平时约会那样。」



她抬起用蓝色手帕掩着的双眼,露出纳闷的表情。



「既然妳怎么说,那好吧。没问题。」



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没问题,但还是笑着点点头。我没有告诉她,自从母亲昏倒后,我总觉得自己好像飘在离地十公分的地方。



走出医院玻璃大厅的出入口,我们走向车站。月台旁,有一幢巨大的车站大楼。我之前就读的高中就在附近,因此,很熟悉大楼里的情况。我们走上剪票口旁的电扶梯时,她用指尖握住我的手,我们不发一言,被电扶梯送向斜上方。



时装、化妆品、皮鞋、书籍和CD。车站大楼内的商家陈列着任何一个车站大楼都可以看到的商品,这些向来无法吸引我目光的商品,却在那一刻变得闪闪动人,显得格外富有魅力。



每一张手写的价格标签,放在橱窗里的金银缎带,以及经过精密计算的聚光灯角度,都不再是以推销为目的的装饰,而是为了使行人赏心悦目而投注的心力。



我握着她的手,顺着电扶梯而上,为车站大楼的每一个楼层深受感动。来到顶楼的美食街时,我不禁潸然泪下,却不是因为母亲的命在旦夕。



我们走进一家意大利餐厅。通常我们只是点意大利面而已,那天晚上因为有父亲的资助,加点了什锦开胃菜和米兰猪排,还各点了一杯housewine,我们曾经为某件事干杯,但理由我已经忘了。高达天花板的玻璃窗外,是都市车站耀眼的夜景。那是一次如梦似幻的快乐约会。



顺着电扶梯下楼时,五楼正前方是一家运动用品商店。白色铁丝网的展示架上,挂着各种竞技用的鞋子。一双鲜艳嫩绿的麂皮慢跑鞋吸引了我的目光,当我拿在手上,触摸到像天鹅绒般柔软的皮革时,我已经无法不把这双鞋子带回家了。



我请店员拿出适合我的尺寸,当场换上了那双鞋,把旧鞋子装进了纸袋。女友瞪大眼睛看着我,我却什么话都没说。



和女友在车站的剪票口前分手后,我独自回到医院。父亲在那张长椅上打瞌睡。我摇醒父亲,叫他回家休息。父亲抬头看着我的脸说:



「看来,发生了什么好事。」



虽然并没有发生什么好事,但我微笑着点点头。目送着弯腰驼背的父亲从走廊上渐渐远去,我抬头挺胸的坐在长椅的固定位置。脚下是一双令人心动的嫩绿色慢跑鞋,这双新鞋子在灰色的瓷砖上,宛如从内测绽放着光芒。我用力注视着白板上的数字。



之后在加护病房外的三天期间,我的双脚始终是嫩绿色。母亲在医院的第七天的黎明时分咽下最后一口气,当时,她的额头、手掌和脚趾温暖依旧。



我和父亲坐在长椅上的那一个星期,有三个数字从白板上消失了,分别是母亲的58、65和1。



注释:



①指东京的低洼地区,包括东京湾附近的下谷、浅草、神田、日本桥和深川一带。



②二十世纪美国文坛具代表性的作家,《麦田捕手》的作者。



③指美国老牌作家菲力普·罗斯,《我嫁了个共产党》的作者,得奖无数。



④HermanMelville,《白鲸记》的作者。



·······旅行书·······



<旅行书>的构想来自阿根廷作家博尔赫斯(JorgeLuisBorges)的一系列奇幻小说。我认为,有这种名字的人,理所当然的会成为写出像迷宫般小说的作家。因为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经常出现的书籍和图书馆极具魅力,我决定有朝一日,自己也要写一篇以一本书为主角的作品。这本书的故事完全贴近每一个手捧着本书的读者的心境,同时会配合故事情节,改编成不同的外貌。这本书在不用的读者手中旅行,度过了数千年的光阴。虽然这个构想并不算是独具匠心,但实际著手写作时,却令我乐在其中。作家总是绞尽脑汁,写出各种题材的小说。然而,他们真正的理想也许并不是写一百本书,而是完成像一本<旅行者>这样可以打动某一位读者的心,令读者觉醒的小说吧?虽然畅销书令人感到可喜可贺,但这样额作品才是作家真正的理想。对了,我从来没有写过有关剑和魔法的奇幻小说,改天好好写一本吧。



书并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出生的。



犹记得很久很久以前,曾经只是把树叶绑在一起而已。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手抄纸装订起来的册子。书因应各个时代,不断变化,在人类的手中不断旅行,度过了百年、千年的岁月。



如今,书呈现出不同开本的单行本外貌,封面是一片洒满朝霞的清澈天空,仿佛从印刷的深处绽放出光芒。书的厚度应该不超过三百页,此刻正躺在昏暗的铁通道旁一张不足为奇的长椅上,默默的照亮着周围,等待有人出现。



在通勤的尖峰时间结束的十一点多时,男人迈着沉重的步伐走来。他在一年半前失业,这一天,他也去职业介绍所查阅了征求中高年龄职员的资料。工作机会少得可怜。一个征人广告,玩网游几十个人应征,内心仅存的希望在这个十八个月内,带着渐渐磨损的声音逐渐动摇。资遣费用也用的差不多了。男人看着自己脚尖的视线瞥到了长椅的角落。



(这里竟然有一本书。)



难道是有人遗忘了吗?生活陷入拮据后,男人从来不曾买过书。行色匆匆的都市人群,没有人注意到这本被丢弃在这里的书。男人坐在长椅上,拿起有着朝露封面的书,随意地翻了起来。



前面的五、六十页全部都是空白的,好奇怪的书,当他继续翻阅时,发现文字浮现在白色的纸张上,宛如迷雾渐渐散开。



难道刚才眼睛产生错觉,才会以为上面没有印刷文字吗?他觉得不可思议的翻了回去,发现那里工工整整的印着第一行字。



那天下午,男人无事可做,开始看那本书。故事的主人翁是一个遭到公司裁员的上班族、一小时、一个半小时。男人浑然忘我的继续阅读,甚至没有发现手上的书,厚度已经增加了将近一倍。



如果继续看下去,可能会遇到傍晚的尖峰时段,男人把那本书放进陈旧的公事包,搭上了下行电车,准备回家继续阅读。



之后的几天时间,男人生活在书中失业的主人翁经历过不断奋战,最终找到新工作之前高潮迭起的故事世界中。虽然男人整天窝在家里,没有出去找工作,脸上的表情却是一年半前不曾有过的开朗,就连男人的妻子也对原本意志消沉的丈夫的这种变化感到惊奇。



翌周的星期一,男人穿上洗衣店拿回来的白衬衫,系上新的领带,一大清早就出了家门。那本书放在他的公事包里,男人觉得那个故事拯救了他。当他沉溺于虚构世界的这段时间,精神逐渐振奋,终于再度回到了这个世界。这是人、阅读这本书的人才能感受到的魔法。以后或许还会遇到痛苦,但男人觉得这本书似乎已经带个他足以承受这些痛苦的力量。



男人把书斜斜的放在商业街里公园的秋千上。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那本书在等待和新的主人相遇。也许是越来越淡,逐渐变成灰色的文字带给他这种影响。书带给男人很宝贵的东西。从今天开始,自己将再度踏入求职的行列,将会有其他人继续看这本书。



男人从秋千上站了起来,最后瞥了一眼放在油漆剥落的秋千板上的书,走出了都市街头的公园。



(因为,小饼干死了啊。)



少年背着书包,步伐沉重的穿越公园。假山、体能攀爬架、跷跷板和秋千。平时玩得不亦说乎的游乐器材,变成了毫无意义的怪物。小饼干是少年出生后,就和他形影不离的迷妳腊肠狗。十七岁的年级对狗来说,已经算是长命百岁了,但少年还无法理解这一点,也无法接受死亡。



之所以会在秋千上看到那本书,或许是因为隔着眼泪,只看到那里有一道柔和的光。少年钻过栅栏,站在秋千旁,确认书的封面,封面是一只灰底白斑的腊肠狗走在一片抽象的绿色中。



(和小饼干长的一样。)



少年看到封面的图和死去的狗一模一样,差一点欢呼起来,他拿起那本书,那是一本B5尺寸的横长形绘本,虽然内容只有五十页,但封面很厚,少年拿起来有点吃力。



少年坐在秋千上,打开了别人留在这里的绘本。绘本描述了一只狗幸福的一生。一对年轻夫妇买了一只小狗,十分疼爱这只胆怯,经常闹肚子的腊肠狗。不久之后出生的长子和这只狗亲如兄弟,晚上也会在同一张床上睡觉。经过无数个春夏秋冬,狗和少年成长为彼此无可取代的好朋友。



然而,狗的时间和人类的时间不同。狗的年龄增长比人类快好几倍,有朝一日,少年将不得不和狗离别。当腊肠狗在床的角落,被少年抱在怀里死去时,它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再见了,朋友,很高兴能够和妳在一起玩。



少年深受吸引,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完全没有察觉自己已经泪流满面。少年心想:



(这简直就是小饼干和我的故事,难道这是有人特地为我写的书吗?)



少年用双手把薄薄的绘本抱在胸前踏上了归途,准备晚餐之前再看一次。那天,少年在傍晚又看了一次,晚上睡觉前再看了一次。



这种生活持续了一个星期,少年内心死去小饼干的痛苦渐渐淡薄。少年将一直热衷于这本书,知道曾经活泼好动的朋友声音再度栩栩如生地出现在他的眼前为止。



少年遇到那本书后的第二个星期天,他跟随父母来到一家大马路旁的露天咖啡座,犹豫他随时都带着那本腊肠狗的书,所以封面已经有点破旧,书页的角落也磨损变黑了。当宠物店送来新的小狗后,曾经令他爱不释手的绘本已经变得不再重要。因为,这次的刚毛迷妳腊肠犬实在太可爱了。



吃完早午餐,一家人起身离席。当父母在柜台结帐时,少年抢先一步来到宽敞的散步道上。那里是都市的参道,山毛榉排列在缓和的坡道上。



少年环顾四周,他确认没有人注意自己后,踮起脚尖,把绘本轻轻放在好不容易才能碰到的山毛榉树枝上。



深绿色的书融入嫩叶中,看起来格外赏心悦目。数目简直就像是为了装饰这本书而存在。



「小智,走了。」



听到母亲的叫声,男孩冲向坡道下方。他在数公尺之外的地方突然停下脚步,回头一看。咦,小饼干的绘本封面是那种颜色嘛?在摇拽的树叶之间所看到的,是温暖的粉红色,仿佛透过树叶的阳光,发出温暖的光芒。



少年迟疑了一下,但还是继续冲下坡道。因为,星期天才刚开始。男孩消失在遥远的坡道下方,只传来球鞋鞋底留在人行道上的声音。



这么晴朗的天气,竟然一边走一边哭,一定会被人笑死。只不过是失恋而已,在大街上哭泣太可笑了。虽然她很清楚这个道理,但撕裂的心头淌着血。



对方是一个不值得相信的男人。为什么坏男人偏偏具有致命的吸引力?恋爱实在太讽刺了。年轻女子沿着常常的坡道走了上来,回想起至今为止一次又一次地犯下相同的错误,不禁哭笑不得。



这时,女人看到行道树的树枝上有一本粉红色的书,宛如精品店漂亮的装饰品。温暖的颜色令年轻女子情不自禁的伸出手,阳光下,她用含着泪的双眼,看着翻开的书页。洁白纸上的文字跳跃着。年轻女人深受只属于只记的解开恋爱之谜的故事情节吸引,开始看其这本书。



·······完美的沙漏·······



这真的是我获得N奖后所写的第一篇作品,如假包换。星期三得奖后,周末就写了这篇<完美的沙漏>,不久之前,我受邀上电视,至于理由为何,我也不清楚。应该是我很少拒绝工作,也不会很难缠,所以,别人比较敢开口吧。在摄影棚内,我每次都对主播的时间掌控技巧钦佩不已。在现场转播的节目中,传来戴着耳机麦克风的工作人员的声音。结尾需要几秒?主播一边读着手上的稿子,一边回答。十五秒就够了。即使我说得语无伦次,主播也可以正确把握时间,在节目的最后十五秒,漂亮的结束访谈。那应该是一项特殊的技巧。电视的世界也很奇妙,有许多可以写成小说的题材。这位女主播并不是根据某位特定的主播作为范本描写。如果我真的遇到这么漂亮、这么令人生畏的异性,我可能会因为太害怕而忍不住紧紧抱住她,并且向她求婚呢。



推开毛玻璃门眼前是一片夜晚的大海。岸边密密麻麻的灯光,宛如为接近黑色的深蓝色东京湾镶了一圈光环。对岸是一条若隐若现的灯光虚线。



这里是天王洲大厦顶楼的酒吧。吧台前坐着一个女人,白皙脖颈上有着一张五官清秀,但表情很冷漠的脸。一看到我,她原本没有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惊讶。



「啊哟,好久不见。」



我终于摆脱了令人头痛的会议和之后展开的冗长的宴席,独自来到这家酒吧避难,遇到了暌违一年的她。在电影情节中,往往会在很浪漫的巧遇后,展开一段故事,但我没有故事,也不抱任何的期待。



即使如此,我还是走向光可鉴人的钢琴烤漆吧台,当好人实在是一件麻烦事。



「是啊,好久不见,我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妳。」



她是主播。之前我企划的商品十分畅销,当时奉公司之命,接受了众多采访。我曾经在差不多一年前和她共事过。一次是在白天的综艺节目担任来宾,另一次实在总公司的开发室录影。在节目播放之前,我们才能曾经用电子邮件确认一些细节问题。



她的年纪三十出头,是能干冷静型的女人。不同于年轻的后进主播,她不会藉由一些刻意安排的流程失误或是可以原谅的错误,故意吐舌头装可爱;也不曾有过可供周刊杂志报道的八卦绯闻,她只是脚踏实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属于年轻一辈的中坚分子。



「刚才和同期进电视台的朋友一起来这里喝酒,现在只剩下我而已。」



她心不在焉地看着吧台。吧台内不见酒保的身影,只有窗边的桌子旁,有一对情侣。我浅浅的坐在她旁边的酒吧椅上,以便随时可以拔腿走人。她纤细的手腕上松松戴着古董劳力士表,玫瑰金的颜色已经变得有点阴沉。



「我把它当成首饰来用。这个手表每个星期会快八十七秒。」



她表情严肃地说道。我之所以会注意她的手表,是因为我依稀记得,之前她在电子邮件中曾经提到对时间很有兴趣。



「这里准备程度已经够了。」



她缓缓的以相同的振幅左右摇着头,就像是调整到两拍的节拍器。



「对主播来说,并不足够。主播必须彻底将身体融入时间的脉流中,因为,掌控时间就是我最重要的工作。」



因为我曾经在摄影棚亲眼目睹过她的工作,所以,对这一点十分认同。即使新闻的内容改变,某位来宾的发言过长,她都能够带着亲切的笑容,在分秒不差的时间内,用自己的语言恰到好处的加以总括,进入下一个单元。由于她控制得太自然了,因此,谁都没有发现她的这项特殊技能。她从脚旁的皮包拿出某个东西,接着「咔喀」一声,放在吧台上。



那是玻璃沙漏,黑色的沙子仿佛有生命般的留下,在等待下面的空洞中,形成一座小山。



「如果想正确掌握三分钟,可以试试这个。」



她注视着我的眼神,就宛如流沙陷落般把我吸了进去,我拿着已经静止的沙漏说:



「那我来测试一下妳对时间的感觉到底有多精确。」



她坐在一片夜色前笑着点点头。我吧沙漏放在眼前,用手遮住了。



「一百八十秒的时候,请妳告诉我。如果妳答对了,今天我请客。」



连续三分钟盯着沙子流下来,是一件很吃力的事。在此期间,她把手放在吧台上,一副陶醉地样子,在最后一颗沙子滑落的同时,她说:



「现在。」



我难以置信了,看了一眼沙漏,上面并没有任何玄机。



「好,今晚我请客,但是,为了证明妳不是瞎猜的,可不可以再试一次。」



她笑着点点头,又从皮包里拿出一样东西。这一次是大型的马表。



「这个马表可以接收铯原子时钟发出的校正波,每天都会修正为正确的时间,在东京可以受到福岛的校正波,妳可以和沙漏一起测试。」



她嫣然一笑,这是在电视台时,绝对无法从她脸上看到的表情。眼前这个带着醉意的女人突然令我感到害怕,好像有人用冰冷的手抚过我的背脊。背后竖起了一整排鸡皮疙瘩。



我在操作沙漏的同时,按下了马表。



她和之前一样,精确的在那一刹那说出「现在」,那是最后一颗黑色的沙子穿过玻璃瓶颈的瞬间。我在没有看数字的情况下,就按下停止键,最后把眼光移向马表的液晶画面。



刚好一百八十秒。而且,在代表百分之一秒的位置上,排列着三个零。我目瞪口呆的注视着沙漏和马表,她说:



「这个沙漏是我去工厂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挑选出来的。我看了好几百个,真正正确的,就只有这一个。」



沙子如烟雾般聚集在玻璃内。



「怎样才能这么正确的把握时间?」



她从我手中抽走沙漏,在我面前摇晃着。黑沙向液体般起伏着。



「把时间的脉流不断分解,分解得比封闭在玻璃内的沙子更细;比起百分之一秒的数位更小,当花费几年的时间,持续练习到极限,时间就会变成闪闪发光的透明粒子。」



我知道,光具有波动和粒子的双重性格,然而,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时间可以变成粒子。我问:



「所以,妳是一一计算每一颗粒子吗?」



她表情严肃的点点头。



「没错。一颗一颗计算,一旦到达这个境界,想要正确测量三分钟,就好像可以说出今天是星期几这么容易。」



我因为工作而疲惫不堪,而且,眼前这个魔女般的女人令我感到害怕。我从内侧口袋拿出钱包,正打算离开酒吧时,她眯起眼睛看着我。



「妳还是不了解我的意思,听好了,当把时间彻底分解成粒子,就会发生有趣的事,我让妳见识一下。」



说完,她把手里递到我面前,缓缓的上下翻转,用低吟般的声音说:



「慢慢放松,不要集中思想。把自己的心和沙子流下来的速度合二为一,同时,看着我的眼睛。」



说着,她把沙漏放在自己的额头前,黑色的沙子从她的两眼之间沉落。在她黑色眼眸之间,我感觉好像看到了犹如瀑布般发出轰隆声沉落的沙子。那是清澈而透明的颗粒,每一颗每一颗上,都有着某种影像,远处传来沙哑的声音。



「仔细看。」



我将意识的焦点集中在粒子上。宛如空气中飘散的灰尘般的粒子,变成成熟果实般的大笑,静止在我的眼前。透明的球体中,有无数关于我和她的影像。一年前我们隔桌对坐的摄影棚;计量完三分钟后,她说「现在」的嘴型……然而,在众多影像中,还有许多是我未曾见过的。我搂住她的肩膀,走在夜色中;我们一起在床上迎接晨曦;我们因为某件事发生争执,她哭泣的侧脸;走在去结婚登记时的人行道。她冷静的脸总是出现在我身旁,总是正确的计量时间。



我的头发渐渐变白,身体缩小了一圈。她仍然和我一起凝视着时间的粒子。



夜晚的酒吧内,我坐在酒吧椅上,差一点发出惨叫。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是妳。当时间的粒子变成了最小单位,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一切,都会慢慢包含其中。我和妳命中注定会经历那样的人生。我在等妳。从多年以前开始,我就在等待妳推开那扇门。」



亲眼看到临终那一幕的瞬间,真是令人惊恐万分。我无法继续注视时间的粒子,所以把完美的沙漏从她额头上拿了下来,浑身发抖,用力抱紧她单薄的身体。



·······无业的天空·······



继幻想小说和惊悚小说后,我打算在第四则写一篇私小说。这是年纪三十的阳司的故事,和发生早我身上的事几乎相同。我也曾经在某一天,毫无预警的辞职。当时的情况和这个短篇小说如出一辙。当时我很豪气的辞去工作,回到了居所的横滨。我在元町买了一件衣服,去元町PLAZA吃了蛋包饭。坐在山下公园的长椅上,读了一本文库本,再舒服地睡了一个午觉,这些情节都是真实重现。所有的一切,再度栩栩如生的呈现时,变成了令人怀念而又愉快的回忆。之后的半年间,我在横滨四处游荡。没有钱,没有工作,却有足够的自由时间,在当今裁员的时代,我无法大声建议大家都去辞职,但辞职的确可以令人享受到充分的解放。为了体会那一刹那的自由,我曾经辞职过四、五次。至于当时看的小说,我翻遍整个书柜,也找不到到底是哪一本。我认为,这无关紧要。书不需要永远留在内心,在走过那一段路后,就可以忘记了。



为什么辞职后,天空突然开豁起来?



田村阳司倚着电车车门,仰望着都市的天空。时序已经接近秋末,秋高气爽的天空中,没有一片云,阳光变成一条条刺眼的斜线驱赶着空气。平时他向来习惯看着地面的建筑物,不知为什么今天一直看着天空。电车的晃动感,以及经过轨道接缝处时有规律的震动,都令兴奋的心感到格外舒服。



中午过后的东海道线上,有一半座位都空着。在这节车厢内,只有阳司和一对情侣站着。今天早上,当自己比规定的时间晚五十分钟到公司时,根本无法想象会在今天辞职。他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年,是至今为止最长的一份工作。



阳司大学毕业后,曾今辗转在好几家文字工作室工作过。虽然他的功课不好,但看过不少书,对他来说,写文章不是一件难事。他只是基于这个理由,找到了这份工作。



进入第一家文字工作室后,他知道了一件事。在小公司里。越是优秀的人才会越早离开公司。不是换到一家条件更理想的公司,就是成为自由撰稿人进一步挥洒。留在公司的,都是年纪和实力有问题的人,很难做到以上两点。



曾根主编是阳司的直属上司,五十多岁,已经中年发福,有点驼背,总是蜷缩在桌前默默工作。他既无法设计出令人刮目相看的企划,文章也写得乏善可陈,更缺乏领导力。不要以为他和出版社和广告公司的关系特别好,他待人不够亲切,也缺乏毅力,根本没有任何值得借鉴的长处,他的个性阴沉,不时说一些令人周围不知所措的冷嘲热讽,激怒了客户的承办人,已经有好几家公司把他拒于门外。



阳司是曾根小组的实质领导人,曾根不在的时候,由他负责主持会议,在预定的时间内,顺利结束会议。主编不在的时候,会议可以在极短时间内结束,也可以讨论出理想的企划。阳司收下的年轻组员很喜欢曾根不在公司的时候开会。



不可思议地是,会议往往会配合与会者中程度最低的人的水准。当这个人是主编时,会议往往持续三、四个小时,却毫无结论。



工作并不光是发想企划或是写稿而已,还包括必须承受和职务不相干的痛苦。而且这种杂事还占了工作的相当大的部分,阳司出社会第一次知道那竟然是职场常态。



辞职的导火线发生在年终奖金的评定事件上。阳司在走廊上遇到其他小组的主编时,对方悄悄咬耳朵告诉他这件事,曾根给阳司评了最低等级的D。



「如果妳继续和那个老头子在一起,绝对不会有前途,怎么样?要不要申请调到我手下?」



阳司已经无法将众人公认很有能力的主编说的这番话听入耳里。他直接走到曾根的办公桌前,用严厉地口吻质问他评定的理由。曾根低着头,含糊其辞,根本不敢正眼看阳司的脸,阳司觉得和这种男人交涉根本是白费口舌,便直接冲去社长室。这一天,经常为了张罗资金而外出的社长很难得的出现在公司。



阳司向社长说明了理由。社长一脸不明就里的样子听着他说话。阳司要求社长出面向曾根了解他评定考绩的理由,这时,社长微微偏了偏头,露出不耐烦的表情。此举激怒了阳司。



「算了,谢谢妳的照顾。我不干了,改天会把辞呈和健康保险证⑤寄到公司。」



他不顾张大嘴巴的社长,走出了社长室。同组的年轻员工在走廊上等他,甚至有女孩子哭了。



「田村先生,妳真的要辞职吗?」



助理川原担心的问。阳司心意已决,心情反而变得很轻松。



「对,我辞职了。不好意思,我不想在这家公司多停留一秒钟。可不可以请妳帮我把死人物品装进纸箱,我会在下个星期六来拿。」



阳司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拿起早晨来公司带来的背包,头也不回的走向出口。曾根害怕得不敢看他,像往常一样,在办公桌前驼着背。明天开始,再也不会看到这个男人了。为什么没有早一点辞职?事到如今,这一点反而令他感到不可思议。



他搭东海道线来到横滨车站后,走到另外一个月台,换上了根岸线。因为时间的关系,电车内空空荡荡的。阳司在石川町下了车。他的单身公寓在坡道上方,但因为闲着无聊,他缓缓走向相反的海港方向。



刚好是午餐结束的时间,元町大道上,几个系着领带的上班族像水母般飘回公司,干爽的太阳照射在蜿蜒蛇行的石板路上,感觉格外温暖。



阳司逛了几家平时假日经常光顾的名牌商店,非假日午后的元町,不见观光客的人潮,散发出一阵悠闲地气息。他在一家新开的男装商店,拿起一条芥末黄色喀什米尔羊毛围巾,围巾的手感很饱满,但两万元的价格有点昂贵。阳司的银行账户只剩下可以维持半年生活的余额。然而,他还是买下围巾作为纪念。这是辞职恢复自由身的纪念。接下来的几个星期,他也不打算找工作,要好好享受这种碌碌无为的时间。踏入社会后,阳司发现一件事:除非辞职,否则,在日本这个国家,根本不可能有长期休假的一天。围巾是这份自由的纪念,绝对不能吝啬。



他把围巾围在脖子上,继续走在石板路的商店街上,银餐具店,订购家具店,皮包专卖店,进口食品店。装饰得好像国外街道的这条路,不知不觉已经到了尽头。阳司这才发现,自己还没有吃午餐。



走进元町PLAZA,他跟着一群家庭主妇走上电扶梯,在二楼的餐厅中,选了一家他常去的西餐厅。这家餐厅承自父代的洋风酱汁(demiglacesauce)相当浓醇爽口,特别好吃。



因为已经过了午餐时间,人潮已经散去,他坐在吧台的座位,点了一份蛋包饭,阳司从皮包里拿出一本文库本,那是一本翻译的推理小说,故事发生在西雅图,中国黑道份子和当地的黑道展开「血债血还」的火拼。故事的主角是一名刑警队长,他的兄长被当地黑道杀害了。这本书市枪弹射杀的场景丝毫不少于会话的动作小说。



阳司觉得这本书很不错。遇到烦恼时,根本无心阅读优雅探讨人生苦恼的文学作品,故事情节紧凑的小说读起来才能令人感到轻松愉快。然而,那些只能在生活平静的时候才能阅读的文学,本身不是也有问题吗?阳司这么想着,翻开了书页。



蛋包饭做的很棒。他把半熟的蛋皮、鸡肉饭盒洋风酱汁搅拌成一团后,用汤匙送进嘴里。市售的冰咖啡喝起来也不错。



吃完饭后,阳司回到大马路上,经过人形之家⑥的天桥之后,来到山下公园。晴朗的天气令他微微渗着汗,于是,他松开脖子上的围巾,将之垂在夹克的衣襟前。



阳司坐在可以看到冰川丸⑦的海边长椅上开始看书,除了暴风雨的时候,这里的海风闻不到海水的味道。当他看了五十页、一百页之后,发现太阳渐渐下山了。这是,他感觉到眼睛很疲劳,便躺在长椅上,把翻开的文库本盖在脸上,在海风和海浪声中睡午觉,这是他向来的习惯。



不知道睡了多久之后,他神清气爽的醒来。天色还很亮。他看了一眼手表,原来只睡了三十分钟而已,不久之前在公司辞职的事,似乎已经是遥远的过去。无论有没有工作,对阳司来说,都没有太大的关系。



只要能够在秋日阳光照射的长椅上,看自己喜欢的小说,这样就够了。阳司向推着脚踏车叫卖冰激凌的小贩买了一个,继续低头看小说。天色暗下来之前,应该可以看完吧。手上的书只剩下高潮后的最后三分之二。



注释:



⑤类似台湾的健保卡。



⑥专门展示人偶的博物馆。



⑦停靠在横滨港口的游轮。



·······银纸星·······



我经常写自闭的题材,应该已经写过三、四次了吧。我认为,自闭是我们这个世代特有的病态。在学生运动频繁的年代,经常发生内讧的暴力事件。那是在过度的正义感和浓密的人际关系的时代背景下特有的病态。二十年后,人际关系的淡薄和无法改变世界的无力感,是人们接二连三的把自己的家变成独居房,关在家里足不出户。我在学生时代,曾经患有轻微的对人恐惧症,处于半自闭状态,因此,对这种心情感同身受。自闭时,别人在自己的眼中变得扭曲。有时候,觉得所有人都很美好,下一刻,这些人又变得贪得无厌,而且世界冷酷无比,根本没有自己的立足之地。然而,这都是自己的内心产生的幻想。我们总是将自己内心的恐惧投射在他人身上,当我们看他人,或是看世界的时候,其实看到的是自己,希望有朝一日,妳也可以突破自己。



他在大学三年级那一天的冬天,把自己关进了这个不规则七边形的房间。起初,他去DIY商店买了一张夜空图案的塑胶贴纸,把它贴在铝窗玻璃上。他的房间位于公寓的角落,腾空在楼下的大马路上,来自南侧的阳光一整天都很刺眼。



他对帖纸的效果相当满意。这么一来,窗外永远都是黑夜。虽然离晚餐还有一大段时间,但他躺在床上。只要想睡,他可以睡很久。于是,他展开了独居房的生活。一天睡十八小时,醒着的时候,茫然的望着夜空的窗户。



最初的一星期,他的父母对他的自我封闭不以为意,他是家中的独生子,生性喜欢孤独,总是默默地沉迷自己的兴趣爱好。他的成绩很优秀,脑袋和品味也不差。应该只是青春期暂时的忧郁,只要顺其自然,他自然会把门打开。然而,出乎他父母的意料,过了一个月,公寓的白色新建材的房门仍然没有打开。



父亲忙于工作,所以由他母亲对他展开说服工作。白发越来越多的母亲坐在坐垫上,隔着薄薄的门,娓娓谈起有关他的回忆。刚出生时,他可爱的脸蛋就十分引人注目;上幼稚园时,体弱多病的他常常感冒;小学时代的他,有事多么聪明开朗。母亲知道第一次送他情人节巧克力的同学名字,也很自然的聊起了他在高中时,第一次交往的新体操社团的副社长。他坐在白色门前,听着母亲的话。两个小时过去了,话题聊到了他的未来。即使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也无法解决任何问题,他总有一天必须踏入社会,找一份工作,自食其力。父母无法陪儿女走完人生的路,所谓教育,其实是培养儿女独力生活下去的必要条件。



他很清楚,母亲所说的话千真万确,也充满了母爱。他感谢父母,也很清楚如果继续封闭在这里,会和已经开始投入求职活动的大学同学渐行渐远。他的内心十分焦急,身体却无法动弹,无法伸手打开白色门上的门锁,也无法回应母亲的欢呼。之后的一个小时,他听着母亲啜泣的声音,自己也好几次红了眼眶,但是最后并没有流下眼泪。



天色暗下来后,母亲离开门前,开始准备晚餐。他累得筋疲力尽,爬回床上,昏睡了十八个小时,完全没有做梦。



过眠现象持续了三个月,睡眠时间越来越长,最后,一天之内,只有大约两个小时可以起床活动。黎明时分这个时间,他蹑手蹑脚的走出房间,洗澡,吃一点食物,再度回到房间。



在他自我封闭的这段期间,父母的视线渐渐变得十分可怕,让他无法面对。每天早晨,就像是一场玩命游戏。他叹着气,回到黎明的房间内,锁上门锁,才终于松一口气。他找到了沉睡之前的小乐趣,那就是电视,他喜欢清晨时分播放大自然画面的电视,也喜欢确认一天的天气和最高、最低气温。



过眠之后,等待他的是失眠的季节。这是某种强迫行为的结果,并不是最初的原因导致失眠。他翻阅了几本心理学的入门书,知道自己这种症状很常见,但是就是不想动弹。一定是潜意识希望自己留在这个房间吧。



为了使室内更加舒适,他开始整理房间。



他把书架上的数百本书重新排列。现实按照作家的五十音顺序,接着是按照出版社的五十音顺序,然后,再按照出版日期从新到旧、从旧到新,再来是按照价格的顺序加以排列。



做完这些事,已经花费了十三个消失,然而,他无法中途而废。他再次按照页数、最后一页的偶数还是奇数(这一次很简单,三十分钟就结束了),内文第一个字五十音顺序、用罗马拼音表示作者名字时的ABC



顺序、ISBN码的十位数总和的大小顺序。封面设计者的五十音顺序排列。书的排列方式多的超乎想象,他觉得自己发现了书的新乐趣。在开始进行排列工作的二十七个小时,也就是用书名接龙的方式排列到一半时,他倒头陷入昏睡。



他房间里的CD数量几乎和书不相上下。在排列书籍的那一个月后,他有排列了一个月的CD。下一个月,他突然十分在意书和CD排列的关联性,尝试了各种组合方式,又耗费了三个月的时间。他这个大学生的房间只有三平大的空间,室内放着夏天和冬天的衣服,也有笔记用品、电器和基于个人兴趣所收集的小汽车。他把所有东西都重新排列后,度过了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大学的同学几乎都已经找到了出路,充分享受所剩不多的学生生活。这时,他却把衣物标签抄到笔记上,根据合成纤维的含量比排列顺序。为了使自己的身体适应聚脂纤维,必须从天然材质开始逐渐增加百分比。于是,他想到了排列书的新方法。



没错,可以根据文体和材质的自然度加以排列。为此,需要把所有的书重新看一遍,不过,反正在房间内的时间用之不尽。他已经发现一件事——时间在这个房间停留,对静止的时间而言没有时效的问题。



他穿上百分百纯棉的T恤和长裤,套了一件百分之百羊毛(其中有百分之四十的安哥拉羊毛)的毛衣。拿起他认为最自然的一本描写西伯利亚虎的传记文学作品。他看了三本书,在中午过后进入了梦乡。在蓝色天鹅绒的背景下,星星发出微光。银色的星星让他在看到的那一刹那,浑身充满怀念之情。



他哭着醒来,看着贴着塑胶纸的窗户。



褪色夜空中的星星,并没有梦境中的星星那么璀璨。在每个角落都按照自己的喜好重新排列的房间内,找不到那颗美得令人心动的星星,由于刚醒来,他的呼吸急促,心跳加速,但仍然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思考。必须找到那颗星星,那颗星星正是自己的引导星。



他有着年轻人特有的天真,在心理学方面,喜好荣格甚至佛洛伊德。虽然两者的理论都无法理解,但喜好与否和学说的正统性,以及在临床的功效毫无关系。那天之后,他开始努力寻找星星。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铝窗的锁。那把锁,已经有一年没有开启了。他鼓足全身的勇气,双手将铝窗转动一百八十度。当然,他没有完全打开铝窗。当他打开三十秒后,很快又锁上了。



再次期间,他都没有呼吸,脸涨得通红,下一次的目标是四十五秒。他看着手表,再度把手伸向铝窗。一星期后,在他醒来的时间里,他都可以让铝窗的锁打开着。



翌周的第三天,他终于打开课铝窗。前两天为沉重的铝窗就好像被强力胶黏住一样无法打开,所以他只好放弃。



那天,天气有点寒冷,从早晨开始就下着雨。好不容易打开三公分的缝隙中吹进来的风,吹在他的鼻尖,也吹进她的心里。



虽然是阴湿寒冷的十二月,那阵奇妙地风却很柔和,充满活力。他已经一年没有吹风了。他从窗户的缝隙中看着灰色的天空,深呼吸了一次,便赶紧用力关上铝窗,似乎要隔绝只要多吸一口就会致命的气体。



翌周后,他打开窗户的时间慢慢增加。无论天气有多么寒冷,他都不以为意。只要是清醒的时间,他都穿上外出的保暖服装,站在敞开的窗户前。



即使天气晴朗,都市的天气也像是撒了一层灰似的一片灰蒙蒙。无数大楼和住宅的屋顶参差不齐的伸向天空,取代了地平线。大街上罩着拱形屋顶,走进这个屋顶下的每一个人,似乎都有各自的目的地。



每个人都行色匆匆,目不斜视,没有人注意站在高楼上张望的他,他已经有一年没有看到同世代的异性,不由得感到一阵揪心的难过。



下个星期一,商店街的音乐变成了圣诞歌曲。他穿上了聚酯纤维百分之百的外套,站在冬天晴朗的天空下。



低头一看,发现对面面包店的门口放着一颗圣诞树。差不多有一个人高的圣诞树顶上,有一颗银纸做的星星,在深蓝色的海报前,宛如他梦境中的星星般,发出亮光。他抓起一年期间不曾用过的钱包,走向那道白色的门,想要近距离看看那颗星星。



·······孤独的世界·······



这是我在横滨和某个女人同居时的真实故事。但是,当时并没有这么洒脱,她的台词也经过大幅度的修改。小说这东西可以随意虚构,真是太棒了。当红四的分手情景也差不多就是这样。那时候的我还不曾写过一篇小说,但或许我骨子了就是作家。那天晚上,我竟然在想,既然遇到这么悲惨的事,有朝一日,一定要把它当作写作的题材。而且,我完全不认为自己这么想有什么不对。如果我没有成为作家,根本就是疯子。我在横滨的房子位在离JR石川町车站走路十分钟的山丘上。假日的时候,经常散步走到外国人墓园和可以看到海港的丘公园。即使现在,看到以横滨为舞台的小说,我也会情不自禁的拿起来翻阅。我很认真的考虑过,有朝一日,要在横滨租一间小公寓,作为自己的秘密基地。当然,我不会告诉任何人地址和电话。横滨街上行人的脚步比东京稍微慢一点,直到现在,我仍然很喜欢那里。



分手谈判在晚上十一点拉开了序幕。



她一回到家,就正视着我,告诉我她有话要说,叫我坐在餐桌前。



她连身上的粗呢大衣都没脱,围巾则在脖子上绕了两圈,宛如要用来保护自己,避免受到外来的侵害。我已经洗过澡,在睡衣外套了一件旧毛衣,头发也湿湿的。



「我认为,我们无法再一起生活下去。」



她脸色苍白的说着,她的双手规矩地放在腿上,正襟危坐的样子好像在拍纪念照。我惊讶得说不出话。



「我知道妳是一个好人。在工作上很能干,也很聪明,无论下厨,洗衣服和打扫等任何家事,都做得比我好。在我所认识的人中,妳的网球打得最好。我第一次遇见妳时所说的话,至今仍然没有改变。」



我们共同生活了两年。她突如其来的对我说这番话,简直令我无法呼吸,好像有人挖走我的内脏。不是脑袋,而是身体变得空空的。



我努力挤出一个声音。



「我不记得妳对我说了什么。」



她脸色苍白的笑了笑。我从来不曾像这一刻觉得她竟然这么美。



「我说,妳很出类拔萃。不光是我刚才说的那些,妳温柔体贴、敏感。热心研究工作,做爱也是最棒的。」



我看着她,想说一句玩笑话,但她的表情很严肃。



「谢谢,但是,妳还是决定和这个最棒的人分手。」



她微笑点头,她的眼中有一层薄薄的泪幕。



「嗯,对。」



我已经设法克服了冲击的第一阶段,终于可以问我最想知道的事。我的声音有点沙哑。



「为什么?」



她缓缓摇头,脸颊放松,试图挤出一个笑容,她按着眼角,眼泪像玻璃珠般滑落在她的围巾上。泪珠维持圆圆的的形状停留了片刻,终于融化般被围巾吸收了。



「即使妳和我生活在一起,妳还是那么孤独。我以为,有朝一日,我会打破那道墙,带妳出去。我不是笨蛋,况且,我很爱妳。所以,我相信,有朝一日,一定可以把妳带到外面的世界,但是我现在才发现,我太自以为是了。」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我在公司的时候,工作能力比别人强,和朋友相处也很融洽,虽然最近有点烦恼,每天比较晚回家,但我和她的生活很愉快。总而言之,我们两个人的生活也很OK。我甚至隐约认为,只要继续维持这种生活,我们早晚会结婚。她解读出我的表情,说:



「妳工作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只是想要独处,所以,只好无奈的工作。虽然妳没有认真投入,但还是轻而易举的得到水准以上的结果,所以,一旦做到任何人都心服口服的程度,之后就什么都不想做。对妳来说,工作根本无关紧要。」



她说的没错,对我来说,工作从来就不重要。无论多门重要的会议还是简报,我之所以能轻松以对,就是因为对我来说,这些事根本没有太大的意义。我维持沉默不语。



「不光是工作而已,妳对他人温柔体贴,是因为妳想要和对方保持距离。当对方靠近妳时,妳就变得格外敏感。妳天生就很灵巧,既可以表现得很有社交能力,也可以表现得像冷酷的聪明人。不光是工作,妳在和朋友交往时也一样……」



她停顿了一下,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她的声音很轻,好像在呢喃。



「……恋爱也一样。我和女性朋友商量后。大家都反对我的决定,认为我根本不需要和妳分手。放弃妳太可惜了。但是,我一直看着妳利用这份天生的灵巧,在自己的周围筑起一座高墙。这两年来,我们曾经度过许多愉快的时光,也曾经去旅行,交换礼物。我家人对妳的印象也特别号。不过,我已经忍无可忍了。即使我们牵着手,也像是一个人在走路;即使深夜相拥,妳仍然是孤独地。我不够坚强,无法一直陪伴孤独地妳一直走下去。从今以后,我想和真正需要我的人一起生活。」



她流的眼泪丝毫不少于她的话语。眼泪很容易感染,我也在不知不觉中哭了起来。



我之所以无言以对,是因为她的话语直直的刺进了我的胸口。说出真相的话语,总是具有可怕的力量。她流着泪,露出微笑。



「但是,我相信我永远都不会讨厌妳。即使和别人交往,也会忍不住和妳比较,也许会在比如人共同生活的同时,深深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可惜的决定。是不是很可笑?」



她放声大哭起来。我一边陪着她一起哭,一边点头。因为,她是真心的。一旦她做出了决定,任何人都无法阻止她,任何人都无法动摇她想要分手的意志。我也无法改变我的生活方式。经过了将近三十年,终于和这个世界达成妥协。对我来说,世界并不是一个舒服的地方。



「不过,真遗憾。」



她抬眼看着我。



「遗憾什么?」



「我还以为我们可以永远在一起。等到有朝一日,当我以某种方式成功时,我以为妳会陪伴在我身边,为我感到高兴。而且,我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和妳结婚,共组家庭。」



她穿着大衣哭泣不已,把手伸到桌子中间,我握着她冰冷的指尖。她看着我的眼睛说:



「我也曾经希望,有一天可以成为妳的新娘。但我早就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我相信,有朝一日,妳会用我意想不到的方式获得成功。因为,妳本来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妳不会想要别人理所当然接受的东西,即使别人拿再好的东西给妳,妳也会说我全部都不要,然后把它们丢弃。除了妳真心想要的东西以外,妳什么都不要,妳就是这样的人。」



这时,她的嘴角微微上扬。



「但是,妳想要的东西并不是我。我可不可以最后问妳一个问题?妳真的喜欢我吗?」



我认为,即使再亲密的人,也有绝对不能发问的问题。我无法立刻回答,她握着我的手,很有耐心的等待着。



「我喜欢妳,但或许不是妳希望的方式。不过,我不太了解如何用和大家相同的方式喜欢一个人。」



她有笑了起来。



「不用勉强。我和妳在一起的时候,从买没有感觉到妳爱我。不过,我很爱妳,所以,我并没有后悔。」



「但是,妳仍然要和我分手。」



「对,和妳分手后,我会后悔。」



我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从背后紧紧抱着坐着的她。



虽然第二天还要上班,但那天晚上,我们聊起了往事,直到凌晨四点,会议源源不断的涌现。一旦决定分手,再不足为奇的事都恢复了往日的璀璨光芒。第二天早晨,我送她到车站,然后打电话到公司,请了休假,然后,哭着笑着,一整天都漫步在冬天的横滨街头。



至今为止,已经过了将近十五年的光阴,我写下这个短篇小说,确认青春时代的结束,我莫名其妙开始写小说,我的书莫名其妙出现在书店,我希望,写作不是我筑起的另一道墙,至于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其实我也不太清楚。



她和我分手后,和别的男人结了婚,有离了婚。我们至今仍然是好朋友,她说很可能会和她的青梅竹马再婚,我希望她可以幸福。因为,她值得。



·······天才女服务生·······



天赋异禀的人可以在小说中绽放光芒。然而,天才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我们很容易联想到莫扎特,法国诗人韩波这些杯具的天才,其实,才华的形式很丰富,无法一概而论。我认为,无论服务生、情理烟囱,或是挖耳朵的各行各业中,存在着无数如假包换的天才。因为他们的存在,才能够使这个有点脱线、不够完美的地球继续旋转。比起浪漫的悲剧性人才,我更欣赏像这则短篇中所写的,能够带给周围人幸福的才华。因为,任何人都不敢在莫扎特面前哼歌,如果韩波从键盘后方探出头来张望,恐怕很难用浪漫这个字眼来形容。故事中的女服务生确有其人。那是我一位广告撰稿人朋友的妹妹,当初是在喝酒的时候,大笑着听他说起了这个故事。我并没有亲眼见过她。所以,我有点担心她看了这个短篇,不知道会有何感想。



我是在两年前的冬天,遇见这位天才女服务生。那天,为了谈工作的事,我走进神乐坂后方小巷内的一家小餐厅。看起来像是山中小屋的透天厝既不会给人高级的感觉,也不像会提供什么独具匠心的菜色。



餐馆里没什么客人,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一桌也是出版业的客人,很奇妙的是,光是闻味道,就可以感受对方是同行。



我们一行四个人,点了生啤酒和几道下酒菜,又各自点了主菜。服务生是一个圆脸的丰腴女孩,上半身很魁梧,但穿着白色丝袜的双腿很修长紧实,有点像在电影中看到的国外酒吧的女服务生。她那体型宛如球形的身体上长着像木棍般的手脚。她的手脚缓缓摆动着,穿梭在店内。



我们点了七、八道菜,就像所有任性的编辑一样,对每道料理都有特别的要求,她笑脸盈盈的听完我们点完菜,没有重复就走进了厨房。



当时,我们并没有特别在意她,吃完送上来的料理,尽情的聊着出版界的八卦消息。在东京,每天晚上都有数十场这种编辑和作家之间的讨论。



一年之后(之前那本书颇令人满意,也令我很有成就感),为了讨论新作品,再度造访了那家餐馆。因为,我对高级餐厅敬而远之,喜欢轻松自在的地方。那家餐馆虽然看似普通,但料理和服务都无可挑剔。



女服务生把我们带到和一年前相同的桌子。这次因为时间比较早的关系。并没有看到其他客人。她对我们说:



「是不是要四杯生啤酒。」



我和其他人互看了一眼后说:



「对,还有。」



「要点什么菜?」



大家纷纷打开菜单,女服务生说:



「妳们去年冬天来的时候,点了烤小羊肉、鳀鱼意大利面、炸明虾和鲜贝,还有苏格兰蛋。」



其中一个编辑瞪大了眼睛。



「妳全都记得?那妳知道我们上次点的是什么沙拉吗?」



「鱼卵洋芋沙拉、荤菇沙拉配日式沙拉酱,还有,这位先生……」



他转头看着我,轻轻笑了笑。



「要求把炸海鲜中的鲜贝换成牡蛎。」



在场的所有人一阵哗然,我问:



「妳还记得?」



女服务生红着脸,点了点头。她并没有得意洋洋,也没有搽腮红,而是原本就是健康的玫瑰色脸颊。另一位编辑问:



「那妳也记得客人的长相和名字吗?」



她圆圆的脸偏向一侧。



「不,没有那么厉害。不过,我不会忘记客人点了什么菜,以及有没有吃得津津有味这些事。虽然我并没有特别留意,但对感觉不太满意,或是没有吃完的客人,自然而然会印象特别深。」



我立刻产生了想采访她的冲动。可以写成小说的有趣题材不是存在于那些珍奇的材料中,而是存在于日常遇见的普通人身上。我问:



「妳来这家店多久了?」



「差不多两年半。」



编辑发出惊讶的声音。



「妳可以记住这两年期间,所有客人点过的菜吗?」



年轻的女服务生镇定自若的点点头。我感到太不可思议了,忍不住问她:



「假设一天有五十名客人,各点两道菜,总共有一百种。以一年两百天来计算,两年就是五百天。妳可以把五万道料理全部记住吗?妳能不能写在纸上?」



女服务生说了声抱歉,转身离开后,拿了四大杯生啤酒走了回来。她的手臂很粗,但很柔软。年轻女人往往很在意自己的手臂太粗,却不知道健康而饱满的手臂比瘦巴巴的手臂更有魅力。



「并不是像电话簿那样按顺序记住,有点像是把客人和写着料理的卡片随意丢进抽屉里收好的感觉。」



一位编辑问道:



「这么说,并没有特殊的记忆法吗?」



「对。只要看到客人走进店里,就会自动浮现出他以前点过的菜,最喜欢吃的是哪一道菜,以及是不是吃得津津有味,就像快速播放的录影带一样。」



我不由得钦佩不已。



「妳记住了几千人的资料。」



「这并没有什么。」



「我下次可不可以采访妳?我是写小说的,很喜欢了解别人的事,因为这对我的工作有帮助,我可以请妳吃妳喜欢的东西。」



听到采访时,丝毫没有表情的她,一听到我说要请她吃美味的佳肴时,立刻笑逐颜开,我立刻见缝插针。



「妳现在想吃什么?」



她毫不犹豫的回答:



「鸡。」



在场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她在说「鸡」这个字时,好像口水都快流下来了。她的语气不卑不亢,令人感受到健康的欲求,我笑着说:



「没问题,下次我会预约到一家好吃的土鸡店。」



下一个周末,我和她相约在惠比寿的餐厅。这家用石窯慢火烤出来的土鸡餐厅十分有名。她说她的食量很惊人,所以,我点的一整只鸡已经送到桌上。微焦的皮亮晶晶的,皮下的肌肉像白肉生鱼片富有光泽。我正准备下刀时,她想要试试。



她好像在进行脑部手术般,用刀叉正确而利落的切开了烤鸡。鸡胸肉、大腿肉和塞在肚子里的烩饭漂亮的装在三个盘子上。我道谢后,开始吃烩饭。我喜欢吃米虾饭。吸收了鸡的油脂和高汤的米饭美味无比,而且带有迷迭香和白牛杆菌的芳香。她用比我快一倍的速度吃着烤鸡。



「妳的食欲真旺盛。」



「对,我最喜欢吃了,大家回忆孩提时代的时候,通常会说去迪士尼游乐园玩,或是大人买玩具给他之类的事吧?」



我点点头,看着她把橄榄球那么的鸡吃掉了一半。她的食量真令人感到畅快。



「不过我只记得在哪吃过什么东西。小学的时候,第一次吃菠菜牡蛎烩饭,国二的时候迟了丁骨牛排,对高中第一次约会时,吃了白酱披萨,都是令我难忘的美味。」



说着,她拿起了鸡腿骨,用门牙把鸡肉从骨头上撕了下来。隔着半透明的鸡骨,可以看到血色的骨髓。



「不好意思。」



她双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把鸡的大腿骨折断了。然后,面带笑容的抬眼看着我说:



「里面的骨髓很好吃。」



她把断裂的地方放在嘴唇上,吸着骨骼的精华。不禁思考着,她发自内心享受其中,也给周围人带来了快乐的波动。



「还要点什么?」



我满怀幸福的心情,请服务生送上菜单。



·······0.03mm·······



这次因为适逢另一本杂志的截稿日期迫在眉睫,所以我完全没有做任何准备。时间在烦恼中一点一点消逝,截稿日也渐渐逼近。我转念一想,干脆利用这份焦躁作为创作的主题。对了,以前曾经听过邦乔飞的专辑。有一首曲子设定的场景,就是人妻和情夫翻云覆雨时,丈夫回来了。<Damned>以扎实的吉他前奏弹出很有摇滚风格的音乐。不然,就借用这种感觉写十张稿纸吧。于是,我就在事先完全没有概念的情况下,不断重复播放这首曲子,写出了这个短篇小说。在一切由读者决定的一般小说杂志。很难用这种方式创作。无论结果如何,倒是让我充分享受了写掌篇小说的乐趣。顺便告诉大家,收录这首曲子的「TheseDays」是一张很棒的作品。IWGP(《池袋西口公园》)系列《骨音》的主题,就是源自与唱片同名的歌曲,说起来,<热血少年>的,名字我好像也是向WarrenZevon借用的。无论如何,我的小说似乎和音乐很契合。



良之打工的便利商店在老旧国宅内。荧光灯的光线很暗淡。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这家店,在屋龄已经三十年的国宅中央广场内,宛如一座灯塔。



他的打工时间是从晚上十一点到凌晨五点,总共六个小时,一个不冷不热的春夜两点多,那个女人走了进来。通常,深夜的客人不是学生就是上班族,而且几乎是男人。女人看起来像是家庭主妇,身上穿的并不是代替睡衣的运动装,当自动门开启时,她身上的薄质礼服裙微微飘了起来。



女人趿着拖鞋在店里走来走去,在杂志架前面无趣的翻阅着女性杂志和漫画。最后,女人来到收银台旁边的药品区。良之的视线情不自禁的被她披着散乱头发的肩膀和柳腰托出的丰满臀部所吸引。虽然她的身材和完美沾不上边,背影却格外撩人。



女人拿起什么东西,回头放在柜台上。她手指上戴着一只细细的白金戒指。白色小盒子上,用大大地黑色哥德字体骄傲的印着0.03mm。那是用最近技术创造出划时代薄型材质的保险套。



「这个真的那么薄吗?」



良之答不上来。他还没有用过这种新产品。



「……我不知道」



「是吗?那算了」女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皱巴巴的千元纸钞。



良之在找零的时候没有看女人的脸。女人走出便利商店时,吹来一阵温热的夜风。良之贪婪的目送她的背影,仔细的把潮湿的钞票抚平后,放进收银台。



四天后,良之再度遇见女人。那是一个下了好几场春雨的午后,良之从大学返家的路上,看到女人和几个同年级的家庭主妇走在一起。女人先发现了良之。女人和其他主妇一样,穿着牛仔裙,用视线向良之打招呼。



正当良之垂下眼睛,准备和她擦身而过时,女人开了后。



「便利商店的小哥,那个真的很不错哟。」



良之惊讶的看着女人,女人用调皮的眼神看着他。另外几个主妇并没有察觉女人这句话背后的意思。良之觉得女人在挑逗自己,便红着脸,匆匆离去。明亮的光线中,他看清楚女人的年纪差不多三十出头而已,比良之年长将近十岁。她既不漂亮,也不可爱,散发出一种自暴自弃的颓废感,然而,一直到他回到位在国宅角落的自家之前,女人挑逗的眼神始终在良之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天深夜两点多,女人再度造访,夜晚有点凉意,女人穿着透明材质的敞领洋装。这一次,她毫不犹豫的走到收银台前,从架上拿了相同的小盒子,放在收银台上。



「妳打工到几点?」



虽然觉得女人在挑侃他,但良之还是据实以告。



「早上五点。」



「是喔。」女人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千元纸钞。她把钱包伸到来良之的面前,让他可以清楚看到钱包上圆形透明的部分。G301,那是用铅笔写的房间号码。女人接过我的零钱时,神态自若的说:



「我还不会睡觉。」



良之的体内翻腾不已。腹部下方的激动震撼了每一个内脏后,窜到胸口。他的心跳不再是一次一次的跳动,而是两次两次一起跳。



「谢谢光临。」



良之听着自动门关闭的声音,为自己能够发出如此平静的声音感到惊讶。



良之压低针织帽的帽沿,把手插在牛仔裤前方的口袋,走在宽敞的国宅内。黎明的空气清澈刺骨,整个肺都冷却下来。然而,良之的心脏仍然跳动着令他不自在的节奏。下班的时候,明明已经决定不会去了,此刻自己却走向与自家相反的方向的G栋。



(只是去看看而已,只是去看看她是不是真的没睡。)(录入:——)



良之这么告诉自己,仰望着水泥墙上已经爬满裂缝的建筑物。长方形的四层楼建筑和其他十七栋房子没什么两样,在当今的时代,已经很难找到这种没有电梯的房子了。墙上用油漆写了一个巨大的G字,感觉还有点湿湿的。仰头看着的前方,只有一个房间的还亮着灯。窗户上拉着已经晒得有点褪色的淡蓝色窗帘。



良之看到灯光,走向楼梯。他只打算看一看301室的门而已(录入:=-),虽然他知道这里国宅的铁门,都漆着比墙壁水泥颜色更明亮的灰色,但他还是无法不亲眼确认一下。然而,当走廊上的荧光灯变成和黎明的天空相同的亮度时,良之已经无法离开了。



他明明没有做任何事,门却缓缓打开了。



女人伸手把他拉了进去。他还来不及发出叫声,女人张开的嘴唇已经吸了过来。女人一边亲吻,一边用双手脱下良之的牛仔裤。狭小的玄关,打开皮带扣环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枪声。女人含着还没有洗过的阴〇,(录入:我还是「哔」一下比较好。)仔细的用舌尖添去污垢,继续吸吮至完全充实,才发出湿润的声音,把嘴唇移开。



她好像在脱了T恤般从头上把洋装脱下,丢在玄关。她没有穿胸罩。像一个小橘子般的大乳X晕和周围竖起的毛孔,令良之无法克制。女人就像牵着牛一样,握着良之的阴〇走了进去,才终于开口说:



「去卧室吧,我里面比外表更赞,妳可以马上进来。」



沿着昏暗的走廊走了几步,就到了卧室。这里和良之与父母同住的房子格局相同。老旧的床旁边发了一张钢管椅,那个小盒子敞着口。放在已经出现裂缝的塑胶椅面上,女人用尖尖的虎牙咬破袋子说:「这个我最拿手。」然后把新型保险套含在嘟成圆形的嘴唇上。她完全没有用手,直接把阴〇吞到根部,松开嘴,确认有没有戴好。



「这样就OK了。」



女人嫣然一笑,将坐在床上的良之从肩膀往下推。良之发现,这是他第一次看到她的笑容,她的笑容很棒嘛。然而,他的从容直到这一刻为止。下一刹那,女人露出贪婪的表情,跨坐在良之身上。当良之的下体完全被吞噬时,他有点慌了手脚,但已经为时太晚。良之被女人从腹底深处传递出的节奏所吞噬,不容他有丝毫机会重振旗鼓。



女人的做爱没有丝毫的扭捏。廉价、狡猾,毫不客气。良之深陷其中,那是他在大学同年龄女人身上无法感受到的无尽肉欲,那种热量足以蒸发每个人为了维持安稳的日常生活而戴着的假面具。



只有和女人在一起的时候,良之觉得自己是自由的,在彼此藉由肉体追求快乐的时候,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禁忌。对方的渴望是无法违逆的命令,那是一种自发性的服从。施者和受者会在转眼之间交换角色,两者之间只有微小的差异。黎明前的卧室,变成了除了床铺以外,没有任何东西的乐园。



良之每星期有三天会在打工结束后,造访女人的家里。他丈夫是长途客车司机。很少在家,良之从客厅柜子上的照片看过这个男人。男人的胸膛很厚实,肩膀很宽,戴着一付早就退流行的塑胶框眼镜,看起来很老实。



春天快要结束的某个黎明,从良之第一次造访G301,即将要满两个月了。女人数度冲上巅峰后,背上香汗淋漓。良之离开女人的背,仰躺下来。看着天花板,这里贴着很自己的房间相同的塑胶壁纸。低头一看,发现保险套的前端拉的很长,垂在阴〇前端,好像被雨淋湿的鲤鱼旗。



保险套还在,良之正打算把薄如蜻蜓翼的保险套戴好时,远处传来那个声音。外面楼梯传来脚步声。脚步声很沉重,他直觉认为那是男人的脚步。这种时候,会是谁呢?



从楼梯传来的脚步声在三楼停止,良之屏气凝神的竖耳静听,发现脚步从走廊上慢慢靠近,拨了拨被汗水粘在额头的头发,注视着良之的眼睛。脚步声在门口停了下来。女人说:



「反正已经被发现了,不如最后再放进来一次。」



还剩多少时间?良之重新戴好保险套,满脑子都是昏暗走廊尽头那道灰色铁门。



·······书架和旅行的男人·······



这是第二篇以书为主角的掌篇小说。寓教于乐的幻想小说很适合一下子就看完的十页稿纸格式,写这个短篇也是一次愉快的经验。看着协助哦的参考资料,很羡慕十七天十六夜的豪华游轮行程。参加这种行程的船旅时,我也要带一个特别订做的行李箱,里面装着想要慢慢阅读的一百本书。虽然很想这样奢侈一下,但在时间上根本不可能。光是想象在船旅时要被截稿追着跑,就已经头痛不已了。故事的老人所说的,专为自己写的理想书,其实并不可能。世界有无数的人,也有无数的书,其中的一个人,和其中的一本书是独一无二的完美组合,这种可能性并非完全不存在。只要找到这本书,在接下来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的看这本书,这也就够了。这种阅读生活也不错。顺道一提,我个人的想法也隐藏在故事主角所说的话中。好书可以互相扶持,如果有很多好书,就可以丰富彼此的生活,也更增添快乐。



任何人的人生都可以在某一个时间点重新开始。我在四十岁后的第一个春天,迎接了这个时刻。我和学生时代的朋友一起创立的软体公司经营得十分顺利,还几个使用在邮件和网络上的加密软体都十分畅销。然而,事业过度顺利反而导致危机四伏。



我们的公司规模很小,却富含营养,因此吸引了更大的捕食者。刚开始,对方便提出条件十分理想的投资计划,于是,大型网络公司的人员开始进入公司,不久之后,学生时代的朋友伙伴提出了新的扩大计划。我们公司已经失去了原本和乐融融的气氛。



几个月后,我把手上的持股全都卖给了朋友和那家大企业,离开了那家公司。在人生的中途,获得了让余生不愁吃穿的金钱。我相信,没有人可以想象那是多么空虚的一件事,每天二十四小时都饱尝无趣的滋味。



原本就已经降到冰点的夫妻关系也同时陷入了无法修复的状态。是到如今,我应该感谢我们夫妻没有生孩子。我拿出卖掉公司的钱,支付了足够的赡养费,解除了婚姻关系。一张离婚协议书和一张银行汇款证明,结束了十二年的夫妻生活。



无论在工作还是私生活上都无所事事的我,尝试了无所事事的人做的事,参加国外的长期船旅。我想反省一下以往的人生,也希望好好思考自己的余生。旅行无疑是最佳的选择,但我因为陷入了忧郁状态而疲惫不堪,根本不可能感到什么愉悦的心情,只要参加船旅,船就会自动把忧郁的我带入不同的风景中。



我挑选的是十七天十六夜从夏威夷到大溪的航程。游轮全长一百九十公尺,共有十二层甲板,有两座九千马力的柴油引擎。最顶楼的十楼有四间皇家蜜月套房,我的房间就是其中之一,一个人住显然过度宽敞的其实平方公尺房间内,有一个浴室,还有一个可以欣赏大海的小阳台。



只有第一天令人感到欣喜。我在宛如小城市的游轮中四处探险,和其他旅客打招呼,欣赏天空和海水的变化。然而,从小在都市长大的我,过了三天,就看腻了碧蓝的海平线和空中中发亮的积乱云。为什么大海总是不知疲倦的基础细纹,露出相同的表情?为什么天空总是呈现一片单调无趣的蓝色?之后,我拉上蜜月套房的窗帘,几乎很少走到甲板。



六楼的剧场总是演一些老片,游轮上虽然有赌场,但我对赌博兴趣缺缺。我的生活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单调。



每天将近中午的时候慵懒的起床。



吃完早午餐,下午则去图书室看书,消磨无聊的时光,晚餐的时候,独自坐在中庭大厅前用餐,晚上则逃进十二楼的空桥后方的顶楼酒吧。结果,对我未来的人生,没有思考出任何具有发展性的计划。原本以为游轮是驰骋在海洋上的乐园,却发现竟然是豪华的监狱。看来人类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发现自我。



我在顶楼酒吧遇见了那位老人。靠窗的吧台座位可以俯瞰在蓝色灯光照射下的游泳池,老人坐在隔了两个空位的酒吧椅上向我打招呼。



「我经常在图书室看到妳,不过,那里的书太少了。」



老人说的没错,擦得光可鉴人的花梨木书架上,陈列的都是虚有其表的大开书籍(大部分都是室内装修和园艺的写真集),以及近年的畅销书。还有一整排封底很吸引人的文学全集。我看着老人面前的吧台,那里放着三本已经磨损的书,每一本都是皮革封面。



「那些书是妳自己带上船的吗?」



枯皱的手怜惜的抚摸着颜色有点微妙差异的封底。



「对,这种游轮的图书室通常都很令人失望。或许听起来很奇怪,不过,船旅最适合看书。我每次都会带自己的书柜上船。」



我久违的好奇心蠢蠢欲动。



「如果妳不介意,可不可以在妳方便的时候,让我见识一下妳的书柜?」



老人笑着点点头。



「这几本书送给妳,作为我们认识的纪念,妳不必介意,拿去吧。」



我拿起从吧台上滑过来的书,分别是艾雷史汀·艾奇鲁尼的《象牙海岸航海记》、红小桃的《隐藏野兽》和小岛竹清的《未完物语》,全都是我不认识的作家,每一本都请师傅将市售的书细心的用皮革包了起来。



「我可以收下这么贵重的书吗?」



「当然,如果妳不要的话,我准备在回去的时候,从甲板上把它们扔掉。」



我一定露出了纳闷的表情。老人说:



「我这一辈子,都在找一本书。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本是为我而写的书。我的探索已经进入了最后阶段。这三本书落选了。对我来说,它们已经没有用处了。」



「世界上真的有只属于自己的书吗?我认为,书这种东西,光是一本根本派不上用场,必须彼此扶持。」



老人露出困惑的笑容。



「我在年轻的时候,也觉得要看遍全世界的书根本是不知天高地厚。如今,我已经对比赛阅读数量毫无用处,只要能找到属于我的那本书就心满意足了,我已经选好了候选的书。如果妳有时间,要不要去看看?」



我点点头,老人率先走出酒吧,当我打算走向电梯时,老人问:



「我的房间离这里很近,要不要走楼梯。」



沿着豪华的楼梯往下走,来到我房间所在的十楼。老人指着斜对面的皇家蜜月套房说:



「就是这里。」



一走进房间,就是宽敞的客厅。铺满整个房间的地毡上,放着用螺丝锁住的猫脚沙发,这艘游轮的内部装潢采用了明亮的洛可可风格。



老人带我走到放在窗边的最佳位置的大皮革行李箱,打开附有轮子的的盖子,行李箱的两侧是隔开的书架,里面参差的放着和刚才三本书有着相同皮革封面的书。



「这二十年来,我看了很多次,不断的在挑选。这里面的其中一本,将会成为属于我的书。」



我不可思议的问:



「妳每次上船的时候,这个行李箱都装满了书吗?」



「对,我看完了就丢进海里,然后再看其他的书,再丢掉,一直重复着。也许,船旅就像是蒸馏工厂,可以浓缩书的灵魂。」



老人聊了很多书的趣事,都是我前所未闻的书。离开他的房间时,已经将近深夜两点了。



之后,我们每次见面都会聊天。无论在有自动钢琴的餐厅酒吧,可以感受海风的步道,还是顶楼酒吧,老人总是拿着几本书,我问他:



「妳丢了几本书?」



每次听到的回答都不相同。老人平均每天把五、六本书丢进夜晚的大海中。游轮经过了航程中点的夏威夷,进入了那太平洋。某天早晨醒来时,大海的颜色变成了矿物质般的碧蓝色,闪闪发光。



即将到达大溪地的几天前,老人坐在南国阳光照耀的甲板兴奋的说:



「我花了一辈子的的时间,终于只剩下三本书了,我打算在今天晚上作出决定。其实,我已经大概知道是哪一本书了。」



那天晚上,我充满期待的前往顶楼酒吧。然而,老人却没有出现,第二天,第三天都没有看到他。直到第四天,工作人员才为老人失踪这件事陷入了恐慌。



老人似乎从甲板尾端跳进了大海。有一名船员曾经目击老人在黎明时分,手拿着一本书靠在栏杆上。我不禁思考老人和我到底谁比较幸福。老人终其一生寻找一本书,却在找到答案的时候死去。而我并没有任何可以寻找的东西。



几天后,看到客房情洁员正在整理老人的房间时,我往没有主人的房间里张望了一下。昏暗的房间内,只有空无一物的书架散开着。



·······计程车········



美国有一位传记作家名字叫史特斯·特基尔(StudsTerkel)。他并不是用笔写作,而是用录音机。他在决定某个主题(也许是战争,也许是工作,也许是美国梦)后,去采访很多人,把采访的过程录音下来。然后,将录音的内容重新整理,写成书稿。他可以从名为「无技巧的极致」的录音写实主义中,创作出令人惊为天人的作品,呈现出各色各样不同人的生活、想法和个性,像镶嵌画般,拼出杰出的对比和人间百态。读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在平装本的书中看到这些内容,很想有朝一日可以尝试这种手法。于是,我以和计程车司机的交谈内容为基础,挑战了这则短篇。当然,我并没有把谈话录音。我对自己的耳朵和记忆力颇有自信,应该正确的重现了谈话的节奏。其实,我很喜欢在计程车上的交谈,也许是因为不需要和司机面对面,而是同时对着前进方向的关系吧,虽然只限于当下,却可以轻松自在的聊天。当然,很疲惫的时候,司机找我聊天会让我觉得有点吃力。



「景气吗?对啊,可能稍微有一点吧。不过,妳也知道,计程车这个行业很特殊。在日本,在规定彻底松懈后,变得如此自由的恐怕只有这个业界吧,想开计程车,可以随意加入,这几年车子的数量增加了一倍。不过,客人数量并没有增加,所以,对营业额完全没有帮助。」



我很喜欢在计程车上和司机聊天,所以总是随口附和着。我通常都是在深夜的东京拦计程车,所以请各位自动联想到色彩缤纷的霓虹灯、没有看过的摩天大楼和塞车车阵里的一大片红色刹车灯。至于我,则是舒服的坐在后车座上。



「现在的营业额差不多只有泡沫经济时的一半。不过,那时候的确有点异常。普通的上班族像是发广告传单一样,把计程车卷送个酒店小姐。不过,我倒认为,物价也贵得吓人,不过,大家即使没有钱,也装出有钱的样子拼命花钱。但是,现在完全颠倒过来了,大家都存了点小钱。可是听到周围人都说经济不景气,经济不景气,所以,自己也配合其他人不想花钱。这么一来,景气绝对好不了。倒头来,日本人总是配合周围的人在生活,根本不管自己的想法,或是到底赚了多少钱。大家都怕自己离开群体,就会被狼吃掉,不够,即使日本人拼命配合周围人,却仍然感到孤独。」



「是在前面陆桥的地方坐庄吗?好,我知道了,这位先生,妳是从事电视工作的吗?因为妳打扮很年轻嘛。那幢亮着灯的公寓吗?好,谢谢光临。这是妳的收据,请不要忘了妳的随身物品。」



「今天运气不错。这辆车子不是黑色的,而是深蓝色,是名叫深夜蓝的颜色,开这个颜色的车子,一天可以多赚一、两成。我们公司按资历分配车子,年资较长的司机可以开这种像黑头车的车子。也有公司将就实力主义,有业绩高的司机开这种车子,真希望我们公司也采取这种方式。如果让那些毫无干劲的老家伙开这种车,根本浪费了这种车子的颜色。因为,有不少客人会特地制定要这种颜色的车子。去饭店和机场迎接重要的客户时,这种车子不是会感觉比较高级吗?妳问我车子配备的等级吗?其实完全一样。和四家大型计程车公司的黄色、橙色计程车完全一样,只有外观的烤漆颜色不一样。不过,客人都说,这种车子坐起来比较舒服。」



「不,问题是车子无法全部改成这个颜色。运输省⑧的官员不同意,他们要求四家公司保留一眼就看得出来那是计程车的颜色。我认为,除了深蓝和黑色,还可以有深绿色,没错,就是那种英国赛车绿(Bristishracinggreen)。客人都很喜欢,还有深褐色或是银色也很有高级感,我觉得也不错,所有计程车都需要重新烤漆,不过,用一种颜色统一,比现在这样有两、三种颜色的成本更低,妳不觉得奇怪吗?客人喜欢,我们司机也觉得高兴,营业额还可以增加一成,根本是皆大欢喜的事,那些官员却坚持一定要使用惯例的颜色。我认为,顺应大众的心声才能真正促进景气回升,而且,根本不用花政府一毛钱。那些官员不了解司机和客户的想打,以为作出决策的自己才是老大,这样下去,公家机关早晚会关门大吉。」



「什么?这辆车子的里程数?嗯,应该超过十五万公里了。完全没有老旧的感觉?对啊,因为计程车需要经常彻底检查和维修,一般汽车最多开个几公万里就要换车了,可是日本的车子很牢固,只要好好保养,开个十万或是二十万根本没有问题。听说许多亚洲国家和俄罗斯都抢着要日本的中古车。」



「我的梦想吗?嗯,这个嘛,应该是不必靠行就能开计程车的营业资格吧。因为,可以比现在多赚三、四成。况且,可以开自己喜欢的车,想工作的时候就工作,做多少就赚多少,不是很好吗?可是最近越来越严格,只要稍微发生一点小车祸,就无法申请到个人计程车的资格,所以,我会随时提醒自己要行车安全。我以前是上班族,但不喜欢开会啦、交报告这种事。开计程车就不一样,只要离开营业所,就和其他人没有关系了,即使偷懒,吃亏的也是自己,付出多少努力,就可以获得多少回报。个人计程车更是到达这种境界的极致。虽然维修的费用要自己出,但比起被公司抽成,反而赚得更多。」



「我的兴趣是钓鱼,开计程车真的很方便。虽然一开始有点吃力,但上完夜班后,只要小睡几个小时,白天就可以好好玩,还可以开车去海边垂钓,那种感觉真的太好了。是,我知道了,过了千岁桥后,在明治大道左转。谢谢妳,听妳这么说,我真的太高兴了,我还年轻,可以慢慢来,某一天可以成立个人计程车行。」



「冷气会不会太弱?之前有穿西装的客人上车后,大骂这辆车的冷气一点都不冷。我年轻的时候,总是把冷气开到最强,结果到后来整个左手都没有知觉。对啊,因为出风口刚好在中间。现在,冷气开太强就完了,即使我穿了两件长袖衬衫,还是会麻麻的。每天下班后,我都会泡一个小时的温水澡。据说,那是治疗虚冷症的最佳方法。情况的确有点改善了。」



「计程车吗?开了很多年咯。从东京奥运那一年开始的。东京的变化真大,不过,马路却不会改变,真不可思议。即使变得再干净,泊油路还是泊油路。我的人生好像都走在同一条路上。我现在已经开始领老人金了,所以不需要这么辛苦了。以前,一直以为老年人和自己无关,但不知不觉中,自己也到了这把年纪。以前,如果没有完成当天的目标,就会多加班两、三个小时,现在已经没有这种斗志了,状况差的时候,在怎么撑都没有用,还不如早点结束工作回去休息。而且,平均下来,其实并没有差多少。东京的道路很容易塞车,尤其遇到月底的星期五,到处都是车子。但说起来很奇怪,听那天营业额最好的同事说,他一整天都很顺,没有遇到塞车。运气好的时候就是这样,真是挡也挡不住。即使是现在,我偶尔也会走好运,甚至纳闷自己到底是么时候有这么努力过。遇到这种时候,开车一点都不觉得累,反倒是开着空车一小时,最容易腰酸背痛。」



「我对开计程车的工作心存感恩。我家有三个孩子,托计程车的福,才能健康长大,现在家里只有我和老婆两个人,即使退休也不成问题。我大儿子去了外地,盖了自己的房子后,叫我们一起过去享受。但我这四十年来,看着东京的变化,还想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暂时不想搬去乡下地方。而且,有时候也会遇到像妳这样聊得来的客人。大家都说,计程车司机身负乘客的性命,但我认为更像是短暂旅程的伙伴,反正绝不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



「最大的乐趣?应该是下班的时候,夏天的清晨,把车子开回车库,走出公司那一刻。虽然有点困,心情却格外畅快。我每天搭公车上、下班,头班车根本没有乘客,公车站也不见人影,坐在朝阳照射的椅子上,打开下班后的啤酒,看着偶尔才有车辆经过的安静马路,一个人慢慢享受,第一口啤酒的味道还是美味无比啊。不过,有时候也很拼啦,但这一刻,会觉得自己很幸福,运气很好。好,饭店到了,今天晚上要参加派对吗?请尽情享受快乐时光。如果妳方便,等一下打一通电话给我,我可以来这里载妳。那么,就请妳路上小心。」



注释:



⑧类似台湾的交通部。



·······没有终点的散步·······



人生走过一半之后,会比以前更注意老年人。年轻时,即使看到路上有老年人,也几乎不会多看一眼,只会注意女孩子裙下的美腿。虽说日本已经进入了高龄化社会,但是至少在东京,很少看到老人的身影。仔细一想,日本人能的闹区到处都是年轻人。这不是很奇怪的现象吗?有朝一日,当我年老的时候,我要到处走动,挖苦一下年轻人,告诉他们昭和年代最精彩,妳们这些不知道泡沫经济的人真可怜。写这则短篇的时候,我回想着目前居住的目白,描写出街道的情景。绿意茂盛,只要偏离大马路,就会变得十分安静。很适合一边散步,一边思考。沿途有许多昆虫和小鸟,螳螂也会突然飞进我家的阳台,吓我一大跳。事实上,我经常戴上帽子去散步,通常穿着膝盖有破洞的牛仔裤和T恤,而且,经常应为睡眠不足而蓬头垢面。所以,请各位看到我,也发挥一下慈悲,假装对我视而不见。



我经常在住家附近遇到那位老奶奶,她穿着淡粉红色的运动套装,脚上是一双相同颜色的慢跑鞋,她年纪应该七十好几,头发还染成淡紫色,或者说是带有蓝色的粉红色。这位老奶奶在我居住的那一带小有名气。



我们第一次交谈,发生在我去便利店的途中。她突然从后方向我打招呼。



「我经常看到妳。」



回头一看,发现她手臂弯成直角,用力向前摆动着,对我露出微笑。我有点吃惊,也向她打招呼。



「啊,妳好。」



「妳要去哪里?」



我说出了在号志灯前方的点名。



「那我们可以一起走一段吗?我总是一个人,如果有人陪我说说话,会觉得心情很好。」



我回答说:「完全没有问题。」然后,我鼓起勇气问她:



「我经常看到妳在附近走路,有什么目的吗?」



老奶奶走到我身旁之后,就迈开大步向前走了起来,我也只好跟着她加快了脚步。即将进入梅雨季节的干爽天空像夏天般湛蓝。



「我是在医生的建议下开始健走的,医生威胁我说,运动不足会发胖,而且,如果不经常走一走,膝盖会更加恶化。所以,我就开始在附近健走,每天都绕着这条路走动,最近,即使是下雨天,我也会出来走一走。不让会觉得浑身不自在。」



一整天都坐在桌前的我,也有运动不足的问题。(录入:metoo)



「走路也算是运动吗?」



她抬瞥了我一眼。



「对啊,像我这种老人家,这样就足够了。如果是妳的话,或许可以带着小哑铃,嘿咻嘿咻的快步走。」



走到大马路的十字路口时,她说:



「真遗憾,只能陪妳到这里。我只在住家的附近健走。改天见,今天突然向妳打招呼,恕我失礼了。」



就像其他上了年纪的人一样,她最后突然变得彬彬有礼起来。我说了声「别这么说」,她只是头也不回的摇了摇举起的手。



之后,每次见面,我们都会聊两三句。因为我在家工作,所以白天经常在附近走动。天气晴朗的日子,她会戴上帽沿很宽的草帽,以及跟候选人一样的白色手套。下雨的时候,嘴上虽然说着「真是热的受不了」,却穿上有防水加工的运动衣。



和她走在一起的时候,我也会情不自禁的弯起手臂,用力夹紧腋下,加快脚步,即使是熟悉的小巷,当抬头挺胸,迎风快走时,感觉也会格外新鲜,愉快。



那是距离我们第一次交谈差不多三个月后的某一天。一大清早,天气就很奇观。一下子从乌云密布的天空降下豆大的雨滴,不一会儿,却又雨过天晴,露出夏日般的阳光,是潮湿的路面发出黑色的光。温暖的南风吹来,高空的云和低空的云好像赛跑似的赶向北方的天空。



我每次见到她,都是在距离我所住的街区有一小段距离的隔离街区。当我买完东西回家时,看到她一身下雨天的打扮,从单行道迎面走来。她穿着鲜艳柠檬黄的聚酯纤维风衣套装,脚步比平时更快,那已经不是健走,而是小跑了。



她一看到我,立刻向我打招呼。



「啊哟,太好了。妳准备回家了吗?」



我点点头回答说:



「对,我刚才去找一些资料,回家后要继续工作。」



「是吗?虽然我不太了解,但自由业好像也很辛苦。」



她并不知道我是写小说的,因为,我实在很难向左邻右舍启齿。即使现在,我仍然在职业栏里填自由业,虽然,我不太了解自由业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露出不安的眼神看着我。



「可以和妳一起走一小段吗?俗话说,旅行一定有伴,步行也应该找个伴。」



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重重的叹了口气。我们快步走在绿意盎然的住宅区中。



「我在这里出生,也在这里张大。已经七十多年了。以前,这里根本没有这么多漂亮的房子。」



我所住的地方被称为高级住宅区,但是物价却很便宜,很适合居住。



「妳对这一带的历史很了解?」



「对啊,我还记得东京大空袭时,哪里幸免于难。说起来很奇怪,被烧掉的地方发展很迅速,没有烧掉的地方仍然像以前那样老旧破烂。」



我看着天空中流动的云,适时的附和着。我对这一带的历史没有太大的兴趣。



「以前,车站那一头住了许多有钱人和外国人,车站的这一头是普通上班族的独门独院房子。妳知道那里有一家鱼店吗?」



她快步走在我的身旁,说出了我家旁边的鱼店名。那是一家老店,店门口放着一个装了泥鳅的水桶。



「那家鱼店的女儿和车站那头大房子里的大臣儿子私奔,闹的沸沸扬扬。当时讲究门当户对,如今,只要双方喜欢,就可以在一起,时代真是进步了。」



她再说话时,一直左顾右盼,好像在找什么东西似的,不断看着周围的电线杆、招牌和门牌。她是在担心什么事吗?但是,我不是那种神经大条的人,不会把别人的事情说出口,我只是保持不是了的态度听她说话,陪她一起走而已。



走了四、五分钟,回到我所住的街区,看到我所住的那幢看起来还很新的公寓时,她慌忙说:



「咦?那不是妳家吗?对了,邮局在哪里?」



肃然她并没有正眼看我,但声音很认真。邮局在距离我家走路不需要九十秒的东方,她家应该就在邮局后面。



「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我有事要去邮局,却不小心迷路了。」



我感到一阵揪心。看来她应该是走着走着,就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在到处寻找时,偏离了平时的散步路径,走到隔壁的街区。我没有看她,很自然的问:



「妳今天走了很久吧?」



她的笑容很僵硬。



「对啊,已经走了快两个小时,都快累坏了。」



「是吗?邮局就在附近,我陪妳过去。」



她顿时很开心,一扫阴霾的表情,如同那一天阴晴不定的天气。我们稍稍放慢了速度,走向邮局。她说了女校时代的事。那时候,还没有游泳池,东京的河里有许多地方都用木板和竹帘围起来,小孩子都在里面游泳。水很清澈,透明的白鱼在清澈的水中悠游,好像投射在水中的影子。据说,她的皮肤又白又有弹性,丝毫不输给白鱼,经常收到男校不良少年的情书。



邮局的红色邮筒有一半被篱笆遮住了,她站在那里,抬头看着我。



「今天谢谢妳。」



「不、不客气。」



她伸手进上一口袋,递给我一个用白色怀纸包⑨着的东西。我接过来代开一看,原来是艾草麻薯。



「我不知道年轻人喜不喜欢吃。改天再一起散步。」



她没有去邮局,直接走进了小巷。我目送着黄色风衣的背影,之后才转身回家,在路上吃的艾草麻薯还残留着她的体温,吃起来暖暖的。



注释:



⑨日本人带在身上,常用来包点心的纸。(录入:⑨最强-=)



·······一条腿·······



川端康成有一篇名为《手臂》的短篇小说。这篇描写男人借用了女人的一条手臂抱着睡觉的幻想小说,散发出不安定的氛围。年轻女人的手臂好像变戏法似的可以轻易拆下来,不会流一滴血。看了这篇小说后,我也想挑战一篇礼赞它。既然川端康成写了手臂,呢我就来写腿吧,一定很有意思。其实,我对女人的腿并没有特别的癖好,所以,只好去买了一大堆写真集,好好研究一下。为了写这个短篇,竟让蒐集了十几本写真集,感觉自己好像蠢蛋。而且,清晰拍摄出脚底和脚趾的照片少之又少,每一本最多只有一、两张而已。所以,关于腿的细部描写,都是我不断叹着气,参考许多写真集写出来的。如果没有这个机会,我根本不可能注意到女人脚的小拇指背面的形状,所以,算是受益匪浅。由于太好玩了,所以这个短篇分成了上、下两次连载。不过,写完之后,我全都忘光光了,只是,最终还是无法培养出恋足癖,小有遗憾。



那是星期六有点晚的上午。我打开房内所有的窗户,清扫积了一个星期的灰尘。虽然一房一厅的室内看起来很干净,但吸尘器还是吸出一团像小猫的头那么大的灰尘球。



初夏干爽的风从窗户沿着墙壁除了进来,拂过地面的凉爽天气让赤裸的脚尖感觉很舒服。接着,我仔细的铺好了床。取下昨晚睡的素色床单和床罩。换上了她喜欢的五彩条纹床单,好像百货公司的包装般仔细地对准四个角落,铺成完全没有一点皱褶的长方形。



回到客厅,仔仔细细地擦了两次枫木桌。我的胸口越来越闷,仿佛心脏内还有另一个心脏,以有些微偏差的节奏跳动着。



甩了甩昨天下班回家时买的铁砲百合上的水分,插在玻璃花瓶内,放在桌子中央。纯白的花瓣伸出,炫目的鲜艳黄色花粉掉落成了一座小山。



我坐在椅子上,看着墙上的时钟。时间差不多了。我惴惴不安的低头看着绽放的鲜花,门铃响了。我从椅子上跳起了五公分。



宅急便的男人站在玄关,纸箱斜斜的竖在推车上。细长型的纸箱长约一公尺。宽和高大约三十公分左右。我签完字,从身穿制服,额头上冒着汗珠的男人手上接过箱子。沉甸甸的分量令我倍感欣喜。男人有一滴汗水滴在纸箱上,令我有点不悦。



回到客厅,把纸箱轻轻放在桌子上。我没有用美工刀割开胶带,而是用指甲小心翼翼的从一角撕开。



打开纸箱,里面是用麻布包着的包裹。我面带微笑的享受着表面粗糙的手感。她的肌肤很敏感,对所有合成纤维都会产生过敏反应,就连内衣裤也都必须是天然材质。



桌上只剩下麻布包裹。我屏气凝神的拆开每一块布。她的右脚绽放出光芒,出现在我的单人房内。膝盖微微弯曲着,脚踝前端显得格外柔弱,形状完美的修长趾尖也充满生命的光环。趾甲超过了脚趾,涂上了比气色很好的肌肤颜色更深的珍珠粉红。虽然我常常叫她不要涂指甲油,但她很顽固,送教上门时,总是特地为趾甲化妆。



在唤醒右腿前,我退后一步,尽情欣赏曲线优美的整条腿。她的腿不粗也不细,是长度,质量和力度十分协调的完美柱体。大腿在膝盖上方三十公分的位置被切断了,刚好是朝向腰骨开始变细的位置,由于前端空空的,反而令人联想到古代雕刻品般的完美无缺,剖面柔顺的肌理朝着中心的大腿骨收缩隆起,看起来像是无法一口吞下的大型手工制作的烧卖。



我的脸颊滑过冷冰冰的大腿。她已经年近三十岁,来自内侧的肌肉张力,和表面略微干燥的脆弱肌肤搭配得刚刚好,甚至会令人觉得难过,膝盖骨旁的皱褶好像极细的砂纸般,在我的脸颊上产生了稍稍的阻力。



她小腿胫骨的粉嫩肌肤上有一个像是邮票大小的淤青,她有时候做事有点鲁莽,这个淤青很可能是撞到了书桌第三个抽屉时留下的。我光是这么想象着,就忍不住笑了起来,用食指和大拇指摸着她的胫骨,好像在测量骨骼粗细的变化般,小心的滑向脚踝。



她的腿最漂亮的地方,就是普通人通常会忽略的脚踝以下的部分。她的脚趾底部十分白皙,而且形状整齐,好像贝壳纽扣般发出微微的光。脚底的拱形好像抛物线般高高隆起,形成没有皱纹的苍白天空,尖尖的小拇指前端完美无缺,让所有有关美丽的美学疑问全都失效。



我叹着气,将嘴唇靠近大腿中央。她的大腿和我的嘴唇一样柔软,亲吻的重量令肌肤微微凹陷下去。虽然我很想一直欣赏她沉睡的右腿,但我必须遵守和她之间的约定。她的腿部表面闪过一道微光,宛如水中的涟漪反射着阳光。右腿苏醒了。



「终于到了。啊,百合的味道好香。妳今天有没有趁我右腿睡着的时候,做什么奇怪的事?」



右腿在桌上微微伸展着膝盖,以脚踝为中心转动着脚。可能是长时间维持相同的姿势,令她感到有点疲惫吧。我沉醉的欣赏着由她的肌肉和肌腱所形成的细微图案。她的右腿是一件作品,是完整无缺的世界。



「我没做什么奇怪的事。」



「是哦,真无趣。虽说我们已经有约定,但稍微违反一下也没有关系嘛。」



右腿笑着说。小腿的肌肉微微痉挛着,仿佛抽筋似的。



「星期六的夜晚很漫长,我会好好享受妳的腿。」



「真令人期待,这种时候,就会觉得相隔遥远其实也有好处。」



我去厨房准备茶和热毛巾,或许是因为塞在狭小的箱子里的关系。右腿膝盖后方微微渗着汗,发出潮湿的光。



下午在轻松的聊天中度过。右腿从桌上移动到了木质地板上,然后又来到沙发上。虽然右腿无法从高处自己走下来,但我将之放到地面时,就可以自由的在我房间内走动。



当我突然抱紧她的时候,她笑着弯着膝盖挣扎说:「天还没暗呢。」这种时候,右腿的力气很大,好像鱼一样挣脱我的手臂,重获自由。



我决定在家里吃晚餐,虽然也可以预约餐厅,但当我带着右腿出去吃饭时,仍然会有人用异样的眼光看我。腿不吃任何东西,虽然可以成为交谈的对象,但还是等于独自用餐。既然如此,与其去高级餐厅,还不如轻松在家里吃晚餐。我对自己的厨艺很有自信。



沙拉里加了大量切成细丝的意大利香肠,我又做了一道加了鳀鱼调味的夏季蔬菜意大利面。牛舌冻拼盘放在冰箱过后,撒上无数切成宛如小骰子般的肉片。



「听了妳的菜色后,我进也煮了意大利面。闻道大蒜的味道,令我食指大动。」



我在阳台的桌上铺好桌巾,决定在户外用餐,右腿竖在对面的椅子的椅背上。大腿在夕阳的映照下,看起来红彤彤的,犹如燃起了什么之火。



「只有我的腿,妳会不会觉得无聊?」



应该说,当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经常会想到她的右腿。有时候,爱某一个人的某一部分的心情会更甚于爱对方整体的心情。然而,我不认为这是一种背叛。这种纯洁,很率直,强烈的令人无法产生怀疑。



浴室内,我用已经摩擦出许多细泡的肥皂,细心的清洗着右腿。脚趾的缝隙,脚后跟、都会有新的发现。虽然我不认为生命有什么真谛,但如果可以对某件美好的事物维持不变的新鲜感,每天持续有新的发现,应该是理想的人生。



右腿沉入浴缸内,随着热水摇晃着,右腿弯着膝盖,从水面探出头说:



「我们洗鸳鸯浴的时候,妳从来没有帮我洗得这么仔细。」



「对啊。」我笑着点点头,从浴缸里把右腿报了起来,用浴巾轻轻吸干水分,带会卧室。



「天色已经暗了,可以开始了。」



右腿用沙哑的声音呢喃道。



夜风从敞开的去窗户吹了进来。铺得像家饰店般一丝不苟的床上,只有她的右腿静静躺着,室内没有开灯,只有窗外有空的光线洒进卧室。都市的天空反射着地面的灯光,呈现模糊的暗粉红色。



右腿舒适的躺在整齐的床单上,在向四个角落拉紧的布上留下痕迹,昏暗的房间内,可以隐约看到那条白皙的腿,好像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她沙哑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快过来。」



我听不到任何声音,将口腔快要满溢的唾液吞了下去,一丝不挂的走向床边。再从床垫下方慢慢爬上床上。



「真不可思议,我们可以交谈,也可以问道妳的味道,却完全看不到妳。现在,我也很紧张,不知道妳会先碰哪一个部位。」



我跪坐在床上问:



「妳现在在干嘛?」



右腿羞涩的以膝盖为中心弯曲起来,富有弹性的大腿表面泛着红晕。



「我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迎接妳的到来。」



这一刻,令人心旷神怡。有人强烈的渴望着我。漫长的等待终于即将付诸现实。这种宛如近在眼前的风吹过的瞬间,正是最美妙的一刻。我低下头,吧右腿的小拇指含进嘴里。



「啊。」



或许是被突如其来的动作吓到了,右腿下意识的缩起脚尖,试图弯起膝盖。我用力抓住纤细的脚踝加以固定,不让她挣脱,用柔软无力的舌尖仔细的按摩像蜗牛般缩起的小拇指。当我用舌尖舔着涂了趾甲油的的圆形趾尖时,右腿渐渐放松下来。



将小拇指含在嘴里大约一首短暂情歌的时间后,开始移向旁边的无名趾。我,没有忘记品尝脚趾和脚趾趾尖浅谷的汗味。她的汗水美味可口。



不在紧张的右腿开始微微颤抖。微微弯曲的膝盖下,小腿像新绿的树叶般微微摇动着。



「……妳知道被相隔数百公里的人一直舔着脚趾的感觉吗?」



为了仔细端详她漂亮而修长的中趾,我的嘴唇离开她的脚尖。中趾的第一个关节至前端的部分显得又长又尖,我把脚反过来,观察着趾腹,发现前端呈现鼓鼓的三角形,绕出圆圆箭头的趾纹,指向我的方向。



「可不可以告诉我,是怎样的感觉?」



我不等的回答,就用舌头摩起她中趾的的趾甲,右腿的颤动越发强烈起来。



「在我死后遥远的未来,外太空的外星人利用基因复制了我的身体。外星人不知道人类做爱的方式,所以千方百计加以实验。」



很有趣的故事。我竖耳倾听,舌头舔中趾的速递渐渐慢了下来。着似乎正合她的心意。



「……这样很舒服,妳可以在慢慢舔的同时,轻轻吸吮吗?」



我执行了她的指示。右腿的声音变得断断续续,好像在打嗝。



「……结果,外星人还是不知道做爱的方式,默默地一次又一次重复实验。他们利用我虚幻的身体和虚幻的灵魂,调查人类是如何传宗接代的。不过,那些外星人呆头呆脑的,做了很多实验,仍然找不到头绪。」



「这么说,实验会一直持续下去?」



「对,永无止境的,一次又一次。」



「这对妳来说,是一件好事吗?」



小腿不是因为快感,而是因为短促的笑声痉挛起来。



「当然是好事,不知道这种外星人到底在哪里……妳再多尝尝我的脚。」



我听从了她的吩咐。我把她所有脚趾头后总最长的食趾全部含在嘴里,和舌头的长度做了比较。我的舌头稍微长一点。我卷起舌头,裹住她的第二根脚趾头,慢慢的抽送起来。伸直的小腿肌肉紧绷。在昏暗的床上投下抖动不已的淡淡阴影。



我的舌头和手指顺着她的右腿缓缓向上。她的右腿犹如一本探险小说。越过高山,经过低谷,一毫米一毫米的采访她腿上的湿地和干地。以蛞蝓的速度爬上她的腿,数十公分的移动成为一场兴致勃勃的大冒险。



我的舌头和手指触及了她右腿表面的每一寸肌肤,她的膝盖后方是大溪谷,大腿是淡淡体毛迎风飘扬的光滑大草原。通往臀部的大腿后方也许是毛孔微微张开的寂寞灌木林。我喝干了积在膝盖后方的汗水湖,用舌头一根一根拨开大腿的草原,迈向更高,更远的右腿之旅。(录入:教练。我打不下去了,要求换人。)



我已经失去了感觉,不知道这场冒险到底持续了多久。我讨厌像日常生活中用机械测量时间,所以,除卧室内并没有放时钟。当我回过神时,发现我和右腿进入了最后的阶段。



我用力的把大腿抱在胸前,亲吻着中央朝向大腿收缩隆起的剖面。那里和脚趾一样,是她最敏感的部位。右腿因为快乐而扭曲着身体,用脚尖顶住我的阴〇。



「我好像快忍不住了,不需要我为妳做什么吗?」



我更用力的把她曲线优美的腿抱在胸前,除此之外,别无他求。如果这一刻尅一持续到永远,这一刻永远不会结束,就已经足够了。



「嗯,没问题,和妳的整体在一起时,会希望妳为我做很多,但只有一条腿的时候,完全不会有这种想法,妳不用在意,好好享受吧。」



我认为,男人的快乐充其量只是一面镜子而已。绽放光芒的永远都是女人,男人只是映照出女人的光芒。没有什么东西比被遗弃在黑暗中的镜子更悲哀。



右腿激动的急促呼吸,最后发出高亢的呻吟,在厚度适中的皮下脂肪下,僵硬的肌肉和肌腱剧烈的抽搐着。我用力抱着挣扎的腿,等待她回过神来。过了好一会了,右腿渐渐放松,这才无力的瘫软下来。



「啊,好神奇,我刚才没有说什么奇怪的话?」



我出声的亲吻着光滑的像烧卖般皱起的大腿骨隆起的部分。



「不,完全没有,但妳叫的很大声。」



「是喔,刚才,我的眼前出现一片白色的流沙,那到底是什么?」



我回到说,我不知道。她总是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风景,我也想在那一刹那看到某些风景,很遗憾的是,我的快感没有强烈到可以摆脱一切,沉溺在另一个世界的风景中。



她的膝盖上方皱起调皮的皱纹笑了起来。



「下一个星期,把妳的左手寄给我。到时候,我会好好享用,直到妳手指发胀。」



周末的时候,我的左手腕前端派不上什么用场,我喜欢她的右腿,她喜欢我的左手。她说,我手指的形状很好看,知性和野性十分协调,在她所看过的手指中,可以挤入前三名。右腿缓缓离开我的身体,放在我两腿之间,大腿贴着我的阴〇,被汗水湿湿的肌肤密实的贴紧整个阴〇。



「我闻到了妳的味道。」



右腿用沙哑的声音呢喃道,我们再度进入白热的时光。



·······左手·······



整本书中,只有这篇作品不是为了《新刊展望》,而是为《小说时代》而写的。由于是新年号,对方要求我写一则差不多二十张稿纸的短篇。于是,我想起了<一条腿>的故事。描写那对情侣之后的发展应该很有趣。稿纸的页数相同,主角从男人变成手,在完全颠倒原本的内容后,就可以谱出一首很有趣的对对应曲(answersong)。当内心有这种企图时,写起小说来简直有如神助,一如预期的顺利写出一个故事。男人的哪一部分最富有性感魅力?当问女人回答这个问题时,回答手的人占的比例最高。很多意见认为,男人手上的肌腱和凸起的血管最性感。从这点来看,也许这篇小说的题材算是恰如其分。顺道一问,如果可以把异性的一部分拆下来寄给妳,妳希望收到异性的那个部分?手、脚、脖颈、头发?我详细,应该也有想要手肘、手臂和耳朵这种兴趣独特的人。如果像<左手>这样可以交谈,我想要整个酮体。如果可以把可乐瓶一样的躯干放在椅子上谈话,应该很愉快。



吃完早午饭,心不在焉的看着消音的电视时,门铃响了。那是令人等到心痛的电子铃音。她拿起厨房墙上的听筒。小小的荧幕上,身穿制服的男人额头奇妙的放大扭曲着。不需要靠得这么近,门口的摄影机也可以拍到。



「宅急便。」



「我这就开门。」



女人按下了打开电子锁的按钮,走向玄关。这里是十二楼,他知道男人不会这么快上楼,但还是想等在门口。她在门口旁的镜子检查了全身。



她穿着一套天鹅绒的运动套装。深蓝色的衣服上緄着略带胭脂色的粉红緄边,服帖的顺着身体的曲线,丰满的部分和纤细的部分都笼罩在滋润的光泽中。她已经快三十岁了。身体当然有某些松弛的部位,但从正面无法看到正吃力和重力抗衡的丰满臀部。



第二次门铃响起,她打开玄关的门。冬天的寒意从脚底窜了进来。宅急便的司机胸前抱着一个大小可以容纳百科全书的纸箱。她的男朋友就在里面。她在司机递上的单子上签名。写自己的名字竟然如此令人雀跃。她接过纸箱,感受到纸箱的温暖。



「谢谢妳。」



司机露出惊讶的表情看着她。



「谢谢妳的惠顾。」



宅急便男人小跑步地从走廊跑向电梯。



她轻轻关上门,锁上双重锁,咔嗒一声,挂上锁链。这下子,两个人终于可以独处了。原来,锁门的行为充满了色情。她回到走廊,轻轻的把纸箱放在客厅兼餐厅的桌子上,将美工刀的刀尖稍微推出,小心翼翼的割开胶带。她迫不及待打开箱盖,里面装满了保丽龙。她慢慢把手伸进去,白色包装材料毫无抵抗。里面果然很温暖。



当她的中指伸进一半时,指尖摸到了毛巾的触感。已经是所有人眼中成年人的年纪了,只不过这样而已,脸颊为什么泛上红晕?她把另一只手也放进白色包装材料内,取出了蓝色毛巾的包裹。



毛巾用细尼龙绳笨拙的绑了起来。因为一只手做事很不方便,难怪会绑得这么难看。想象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打结的样子,自然而然的露出了笑容。她解开绳子,拆开毛巾,里面是一件白色旧T恤,他做事很小心,应该是不想在运送过程中受伤。



这时,她已经发现自己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马上就可以看到心爱的他最让她喜欢的部分。她突然不舍得立刻拆开,绕着桌子周围走了两、三圈,视线始终停留在柔软的T恤包裹上,好像世界的中心或是飓风眼突然出现在她的家里似的。



她坐在沙发上,努力是自己平静下来,却仍然坐立难安。她冲到桌前打开T恤。胸口印刷的LOGO是佛罗里达马林鱼队的标志。男人刚好沿着手腕



椭圆关节割下的左手就刚在马林鱼队的标志上。



女人叹了一口气,看着男朋友的手。手指虽然很纤细,却很有力。因为比女人的手指更长,感觉十分优雅。尤其是第二关节,正确的说,是到近位指关节的骨骼很长。红润的圆形指甲几乎包住了整个指尖。那是没有做指甲保养的年轻男人的手。手臂紧实光滑,肌腱像精密仪器般聚向手腕。她喜欢男人手背上的静脉,虽然看起来像在生气,但只要用手指触摸,就会像猫的肉球般软软的陷下去。



他不是干粗活的,所以手掌并不厚实。她把男人的左手翻了过来,或许是因为纸箱太闷了,手掌上微微有点凹陷的部分渗着汗,有点湿湿的。



差不多该唤醒他的左手了。愚蠢的男人常常为女人的胸部和腿倾倒,却完全不关心自己所拥有的,最充满色情的部分。



不知道有没有拍摄男人手部的写真集。最好有实物大小的雕刻,展示在随时可以触摸的地方。她想象着陈列着很多男人手的美术馆,而且在所有雕刻前都放着一块牌子。十七岁、高中生、篮球队员。二十六岁、印刷工。三十二岁、程式工程师。四十八岁、大夏管理公司总务部长。那绝对是令人倾心的展览。



一脸陶然的她将注意力收回到眼前的左手上。这只手在梦幻美术馆中,也绝对很受欢迎。因为,她观察过许多男人的手,这双手可以挤进前三名。她跪在桌子旁,用嘴唇贴近左手中指精悍饱满的肌腱。这是唤醒左手的仪式。



左手抖了一下,之间胡乱的动了起来,好像在敲键盘。



「啊,看来,我终于到了。」



那是他略微带着鼻音的一贯声音。她把自己的右手放在他的左手上。左手靠手指的力量翻了过来,缠绕着她的指尖。



「纸箱里会不会闷热?刚才,妳好像有点流汗。」



「没为题,比起冰冷好多了。我指尖很容易发冷。」



在说这番话时,左手用指甲搔着她的指腹。他知道她手上的敏感部位。



「不过,说起来很不可思议,上个星期,妳寄右腿给我,这个星期,我把左手寄给妳。我们一直这样用身体的某一部分约会,远距离恋爱似乎并不坏。」



因为他的关系,她上个周围无法外出。然而,他充分享用了她的右腿。那是一次美妙的经验。因为他的关系,她的整条腿好像装了细腻的感应器,变得十分敏感。每个月用这种方式约会一次似乎也不错。听说,最近不光是远距离恋爱的情侣,就连可以正当见面的情侣之间,也经常进行这种部分身体的约会。



「可不可以不要再桌子上,把我放在妳的身体上?」



她拿起左手,双手捧着走到沙发。靠在沙发上半躺着,把温暖的手放在拉链拉起的柔软腹部上方。



「好滑。好像是天鹅绒或是丝绒。」



「是妳喜欢的那套蓝色运动装,是天鹅绒的。」



她今天早晨特地洗完澡,穿上这套衣服。他注意到这件事,令她感到十分高兴。



「这次又什么安排?」



他的左手摸到拉链的扣环,刚好拉到胸部下方。她推开准备伸向乳房的左手:



「等一下。今天我想在家里好好放松一下,明天去买下一个礼拜的菜,妳要好好陪我。」



他的左手发出开朗的笑声:



「幸好我没有全身去妳那里。光是左手陪妳去买菜,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可不可以看一下房间。」